汉语有个成语“不共戴天之仇”,指不愿和仇敌在同一个天底下并存,形容仇恨极深。不共戴天之仇可谓是仇恨极深,在古代有四种最深的“不共戴天之仇”:杀父之仇、夺妻之恨、亡国之奴、灭门之仇。在《聊斋志异》当中就记载了一个夺妻之恨的故事。
清康熙年间,即墨县有个叫罗祖的人。少年时家中非常贫穷。这一年,正好赶上征兵戍边,罗祖自告奋勇前去当兵。罗祖在边疆几年,娶妻生了一个儿子。驻扎在边防的一位守备武官对他非常好。正好守备调任陕西参将,要让罗祖和他同去。罗祖就托付他的朋友李某照顾妻子和儿子,然后就去了陕西。一去三年没有回来。恰巧参将想往北部边塞送一封信,罗祖就自告奋勇说想去送信,顺便看望一下妻子和儿子。参将同意了。
罗祖回到家,看到妻子和儿子都很好,心中很宽慰。忽然,罗祖发现床下有男人的鞋,心里产生了怀疑。然后,罗祖又到他的朋友李某家表示感谢。李某设酒宴殷勤款待他。回家后,妻子又说李某对她们母子的许多好处。罗祖听后感激不尽。
第二天,罗祖对妻子说:“我要完成主人的任务去送信,晚上不能回来,不要等我。”说完出门上马离去。他藏在附近,等到一更之后回到家里。在窗外听见妻子和李某躺在床上说话,心中大怒,破门而入。妻子与李某害怕,跪着爬行到罗祖脚下请求杀死他们。罗祖拔出刀,停了一下又重新插入刀鞘,对李某说:“我原以为你是正人君子,现在做出此等事,杀死你都污了我的刀!现在和你约定:我的妻子和儿子都给你了,户主也由你来担当,马匹器械都在这儿了,我走了。”然后转身离去。
天亮以后,村里里正听说这件事,将此事报告官府。县官鞭挞李某,李某如实说了,说罗祖原谅了自己,也没报复独自走了。但他说的事情谁也不相信,也无法找到证据。县官派人搜查,然而搜遍了附近的山野也找不到罗祖的踪影。派人去陕西打探,也没去陕西。县官因此怀疑李某杀害了罗祖,更加对李某及罗妻用刑。过了一年,李某和罗妻一齐囚死狱中。官府派差役将罗祖之子送回即墨。
后来,有个樵夫到西山打柴,看见一个和尚坐在山洞里。一直不曾吃饭。大家都感到惊奇,一起给他送去食物。有的人认识他,说他是罗祖。送给他的东西放了满洞。而罗祖始终不进食,显出看破世俗红尘、与世无争的样子。所以来的人逐渐少了。
过了几年,洞外的蓬蒿长得很高,像一片小树林似的。有的人偷偷向洞内观看,罗祖坐在原处一动不动。又过了几年,有人看见他出洞到山上游玩。可是靠近一看,人已杳无踪影。再到洞中一看,罗祖身上落满灰尘,还像原来的样子。人们更感到惊奇。再过几天去看,而罗祖已经坐化死去了。
当地人建了罗祖庙,每月三月间,路上挤满了来庙进香的人。罗祖的儿子到庙里去,人们一齐喊他为小罗祖,香火钱一齐送给他。现在他的后代,还每年去收一次香火钱。
妻子红杏出墙,丈夫选择了原谅,放下屠刀,最后终于成佛。夺妻之恨都可以原谅,世上还有什么不可以谅解呢?
申明:故事素材取材于《聊斋志异》,首段和末段评论是本人感悟,在于借故事以明理,借故事以化人,借鬼怪喻古今,请不要与封建迷信对号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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