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敘事”語義源流考
——兼論中國古代小說的敘事傳統(下)
作者简介
譚帆,男,年10月出生,江蘇常熟人。文學博士。現為華東師範大學終身教授。兼任國務院中文學科評議組成員,全國大學語文研究會會長,《文藝理論研究》主編等。專攻中國小說史和中國戲曲史,主要成果有:《中國小說評點研究》、《中國古典戲劇理論史》、《中國小說史研究之檢討》、《中國古代小說文體文法術語考釋》等,在《中國社會科學》、《文學評論》、《文藝研究》和《文學遺產》等刊物發表論文六十餘篇。
三、作為文學的“敘事”
在中國古代,“敘事”內涵最為豐贍的是在文學領域,對“敘事”問題討論最多的也是在文學領域,且完成了一個重要轉折——對敘事形式的重視。其中有幾個節點值得重視:
首先,據現有史料,在文學領域比較集中地談論“敘事”大概是在齊梁時期。以“敘事”評價各體文學者日趨豐富,“敘事”之指稱範圍也日益繁復,且在“辯體”過程中,逐漸凸顯了文學各體之敘事特性和風貌。先看引文:
傅毅所制,文體倫序;孝山、崔瑗,辨潔相參。觀其序事如傳,辭靡律調,固誄之才也。
自後漢以來,碑碣雲起……其敘事也該而要,其綴采也雅而澤。清詞轉而不窮,巧義出而卓立。察其為才,自然而至矣。
建安哀辭,惟偉長差善,《行女》一篇,時有惻怛。及潘岳繼作,實踵其美。觀其慮贍辭變,情洞悲苦,敘事如傳,結言摹詩,促節四言,鮮有緩句:故能義直而文婉,體舊而趣新。
次則箴興於補闕,戒出於弼匡,論則析理精微,銘則序事清潤,美終則誄發,圖像則讚興。
上述四則引文及其相關文獻蘊含兩個共性:突出敘事文體的特性,注重敘事文體的形式。“誄”、“碑”、“哀”、“銘”均為敘事文體,都體現了對某種事件的敘述,故以“敘事如傳”、“敘事也該而要”和“序事清潤”作描述性評價。而因各種文體之性質有不同,故又著重辨析其敘事個性,如“詳夫誄之為制,蓋選言錄行,傳體而頌文,榮始而哀終。”“夫屬碑之體,資乎史才,其序則傳,其文則銘。”“哀”則因其對象“不在黃髮,必施夭昏”(指年幼而死者),故所敘之事件有其特殊性,“幼未成德,故譽止于察惠;弱不勝務,故悼加乎膚色。”其形式,則“情主於痛傷,而辭窮乎愛惜”,“必使情往會悲,文來引泣,乃其貴耳。”以“潤”概言“銘”之敘事特色,不獨蕭統,陸機《文賦》“銘博約而溫潤”,劉勰《文心雕龍·銘箴》“銘兼褒讚,故體貴弘潤”。“清潤”、“溫潤”、“弘潤”基本同義,均指因“銘兼褒贊”而在敘事上體現的特殊品格,既指涉所敘之事件的選擇,也兼及語言、風格等形式內涵。齊梁時期對於敘事文的重視及其文體辨析對後世影響深巨,實則開啟了後代暢論敘事文體的傳統,唐宋以降,隨著文體的不斷豐富和文章學的成熟,敘事文體及其理論辨析得到了空前的重視和發展。
此時期除直言“敘事”(“序事”)之外,蕭統《文選》在體制上還有一特異之處,亦體現“敘事”的獨特內涵,這就是“《文選》在錄入獨立文體的作品時,一併‘剪截’了史書所敘產生此作品之‘事’,稱之為‘序’”。如《文選》賦“郊祀類”錄揚雄《甘泉賦》,其起首云:“孝成帝時,客有薦雄文似相如者。上方郊祀甘泉泰畤、汾陰後土,以求繼嗣。召雄待詔承明之庭。正月,從上甘泉還,奏《甘泉賦》以風。”此段文字即從《漢書·揚雄傳》“剪截”而來,用於敘說《甘泉賦》產生之“事”。在此,所謂“敘事”不過是陳說某種背景或緣起而已,而這種獨立的“序”對後世影響甚大,作家在文學創作尤其是抒情文體創作中加“序”在後代蔚然成風,這在宋詞創作中尤為突出,宋詞小序,或鋪排背景,或陳述緣起,或介紹過程,或補足本事,或議論抒情,體現了“敘事”的多樣性。
其次,大約從唐代開始,文學批評已將“敘事”作為文學的一大脈流與“緣情”並列,《隋書》云:“唐歌虞詠,商頌周雅,敘事緣情,紛綸相襲,自斯已降,其道彌繁。”頗有意味的是,唐宋以來,素來被視為“緣情”一脈的詩歌領域也不乏以“敘事”評判詩歌的史料,《文鏡秘府論》謂:“是故詩者,書身心之行李,序當時之憤氣。氣來不適,心事或不達,或以刺上,或以化下,或以申心,或以序事,皆為中心不決,衆不我知。由是言之,方識古人之本也。”其中有兩個現象值得關注:
一是在詩歌創作中直接以“敘事”名題,這在唐詩中就十分普遍。《全唐詩》以“敘事”名題者不勝枚舉,如韓翃《家兄自山南罷歸獻詩敘事》、杜牧《奉送中丞姊夫儔自大理卿出鎮江西敘事書懷因成十二韻》、趙嘏《敘事獻同州侍御三首》、鄭谷《敘事感恩上狄右丞》、韋應物《張彭州前與緱氏馮少府各惠寄一篇多故未答張已云沒因追哀敘事兼遠簡馮生》、方干《自縉雲赴郡溪流百里輕棹一發曾不崇朝敘事四韻寄獻段郎中》等。其內容豐富,或記事,或追憶,均以敘事遣懷為其特性。而所謂“敘事”者,非謂敘述一段史實,一個故事,或表現一個人物之行狀,而是借某事(或“某人”)為事由,敘寫一個過程和一段情懷。試舉韋應物《張彭州前與緱氏馮少府各惠寄一篇多故未答張已云沒因追哀敘事兼遠簡馮生》以證之,詩曰:
君昔掌文翰,西垣復石渠。
朱衣乘白馬,輝光照里閭。
余時忝南省,接宴愧空虛。
一別守茲郡,蹉跎歲再除。
長懷關河表,永日簡牘餘。
郡中有方塘,涼閣對紅蕖。
金玉蒙遠貺,篇詠見吹噓。
未答平生意,已沒九原居。
秋風吹寢門,長慟涕漣如。
覆視緘中字,奄為昔人書。
髮鬢已云白,交友日凋疏。
馮生遠同恨,憔悴在田廬。
詩中所敘與詩題契合,其敘寫之人物(韋應物、張彭州、馮少府)和事件(未答張馮之書函、張亡故、與馮天各一方),其實都是韋氏表達其情懷(憶往事、悼亡友、歎憔悴)的事由。
二是宋代的詩學批評對“敘事”內涵的重視,並直接提出詩歌的“敘事體”等概念:
劉後村云:《木蘭詩》,唐人所作也。《樂府》中,惟此詩與《焦仲卿妻詩》作敘事體,有始有卒,雖辭多質俚,然有古意。
蔡寬夫《詩話》云:子美詩善敘事,故號詩史,其律詩多至百韻,本末貫穿如一辭,前此蓋未有。
《生民詩》是敘事詩,只得恁地。蓋是敘,那首尾要盡。
此處所謂“敘事體”專指那些敘寫事件“有始有卒”、“本末貫穿”、“首尾要盡”的詩歌作品,故其“敘事”與上文所述迥然相異。
復次,在中國古代,文學創作喜用故實和典故,稱之為“事類”。摯虞《文章流別論》云:“古詩之賦,以情義為主,以事類為佐。”劉勰《文心雕龍·事類》謂:“事類者,蓋文章之外,據事以類義,援古以證今者也。”而由對“事類”的重視出現了許多專供藝文習用的“類書”,如《北堂書鈔》《藝文類聚》《初學記》等,在這些類書中,有專門對“事類”的解釋,這種解釋有時逕稱為“敘事”,值得我們充分注意。“類書”在中國古代源遠流長,一般認為,由魏文帝曹丕召集群儒編纂的《皇覽》乃類書之始祖,歷代編纂不輟,蔚為大觀。“類書”之功能或臨時取給用便檢索,或儲材待用備文章之助,還能輯錄佚書,校勘古籍。“類書”之體例前後有異,大致而言,唐前類書,偏於類事,不重采文,歐陽詢《藝文類聚序》謂:“前輩綴集,各抒其意。《流別》《文選》,專取其文;《皇覽》《遍略》,直書其事。文義既殊,尋檢難一。”《藝文類聚》乃開創新局,取“事居其前,文列其後”之新例,“使覽者易為功,作者資其用”。《藝文類聚》先例一開,後起者仿效紛紛,“事”“文”並舉遂成“類書”之常規,兼有“百科全書”與“資料彙編”之效。
《初學記》乃唐玄宗李隆基命集賢學士徐堅等撰集,凡三十卷。體例祖述《藝文類聚》又有所推進,其每一子目均分“敘事”、“事對”和“詩文”三個部分,其中“事”、“文”並舉承續《藝文類聚》,“敘事”部分則更為精細和條貫。胡道靜評曰:“其他類書,只是把徵集的類事,逐條抄上,條與條之間,幾乎沒有聯繫,因此僅僅是個資料匯輯的性質。《初學記》的‘敘事’部分,雖然也徵集類事,然而經過一番組造,把類事連貫起來,成為一篇文章。”故《四庫全書總目》評其“敘事雖雜取群書,而次第若相連屬。”誠非虛譽!試舉“文章”之“敘事”為例:
文章者,孔子曰:煥乎其有文章。子貢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聞也。見《論語》。蓋詩言志,歌永言。見《尚書》。不歌而誦謂之賦。古者登高能賦,山川能祭,師旅能誓,喪紀能誄,作器能銘,則可以為大夫矣。三代之後,篇什稍多。又訓誥宣于邦國,移檄陳于師旅,箋奏以申情理,箴誡用弼違邪,讚頌美於形容,碑銘彰於勳德,諡冊褒其言行,哀弔悼其淪亡,章表通於下情,箋疏陳於宗敬,論議平其理,駁難考其差,此其略也。
《初學記》之“敘事”在“敘事”這一術語的語義源流中有著頗為特殊的內涵。其可注意者在兩個方面:一為“事”的事物性,二為“敘”的說明性。故簡言之,類書之所謂“事”者,非故事、事件之謂也,乃事物之謂也,而所謂“敘事”者,亦說明解釋事物之謂也。胡道靜評曰:《初學記》“的‘敘事’部分似劉宋顏延之和梁元帝蕭繹的《纂要》”,“因為它們富於對事物的解釋性。《纂要》並不是類書,但和類書接近,《隋書·經籍志》著錄顏書於子部雜家類,和《博物志》、《廣志》、《博覽》、《古今注》、《珠叢》、《物始》等書列在一起,蓋視為解釋名物之書。”可謂切中肯綮。
第四,兩宋時期,文章總集勃興,不僅數量繁多,在文章收錄方面也頗多新意,其中敘事文的大量闌入即為一大特色。“《文苑英華》等宋人總集與《文選》相比,明顯多出傳、記二體。”宋代“文章學內部越來越重視敘事性,敘事性文章也大為增多。”而真德秀《文章正宗》將文章分為“辭命”、“議論”、“敘事”、“詩賦”四大類,則標誌了以“敘事”作為文類名稱的誕生,在“敘事”的語義流變史上具有重大意義。
《文章正宗》以“敘事”作為文類,體現了“敘事”的多樣性。全書“敘事”類共收錄文章篇,包括《左傳》《史記》等史傳文章,以及碑誌、行狀、記、序、傳等文體,基本籠括了“敘事”的相關文體,可見“敘事”作為文章之一大類的概念和意識已經確立。而細審其具體篇目,更可看出“敘事”的多重內涵,且不論《左傳》《史記》之文,碑誌、行狀之篇,那些重在議論的如韓愈《送李願歸盤谷序》,偏于寫景的如柳宗元《鈷鉧潭記》等,真德秀均一併收入,可見其對“敘事”認識的寬泛。尤可注意者,真德秀《文章正宗》以史入總集,消解了文章與史的區別,強化了史的“敘事文”性質。“史”入總集以兩宋為始,而真德秀《文章正宗》更在觀念上加以確認,並在技術和體例上完成了“史”作為“敘事文”的改造。胡大雷分析道:
(《文章正宗》)解決了以往“記事之史,系年之書”不成“篇翰”的問題。……破《左傳》以“年”為單位的記事而以“敘事”為單位,篇題為“敘某某本末”,如第一篇《敘隱桓嫡庶本末》,或“敘某某”,如《敘晉文始霸》。這些“敘事”,或為一年之中多種事的某一選錄,或為一事跨兩年度的合一,如“左氏”《敘晉人殺厲公》就是把成公十七年和成公十八年事合在一起為一篇。又其破《史記》以“人”為單位的“記事”,節錄為以“事”為單位者,篇題為“敘某某”,如《敘項羽救钜鹿》、《敘劉項會鴻門》,雖然其亦有“某某傳”,但卻是拆《史記》合傳整篇而單錄一人之傳者,如《屈原傳》,且刪略了原文所錄屈原的《懷沙之賦》以及篇末的“太史公曰”,即“贊”體文字。總之,其“敘事”的構成是一事一篇,或一人一事一篇,其“敘事”作為文體可謂以“篇翰”方式生成。
還可值得重視的是,真德秀《文章正宗》雖“以明義理、切世用為主”,然亦以提供“作文之式”為其目的,而這“作文之式”自然包括敘事之形式內涵,故“事文並舉”是真德秀在“敘事”領域的明顯追求,開啟了後世敘事文創作及其理論批評對敘事形式的重視。《綱目》云:“獨取左氏、《史》、《漢》敘事之尤可喜者,與後世記序傳志之典則簡嚴者,以為作文之式。若夫有志于史筆者,自當深求《春秋》大義而參之以遷固諸書,非此所能該也。”可見,真德秀並不排斥敘事形式,敘事之“可喜”和“典則簡嚴”也是其選文的重要標準,尤其是“史”,其所擇選者更是為作文之用,而非“有志于史筆者”,“史”之文本遂成文章之軌範。宋明以來,史著之敘事尤其是《左傳》和《史記》成為了各體文學共同的敘事典範和仿效對象,在日益繁盛的文章學中談論敘事文體和敘事法則更是成為常規,而在這一格局的形成過程中,《文章正宗》可謂功莫大焉。
四、小說“敘事”的獨特內涵
宋以後,有關“敘事”的討論仍在繼續,但作為一個概念術語,其思想內涵和論述思路在此前已基本奠定,“敘事”的語義源流實際構成了如下格局:一是關於史學的;二是關於文章的,涉及碑誌、行狀、記、序等諸敘事文體,亦包括文章化的“史著”;三是關於詩的,有涉及抒情詩的,如詩中以“敘事”名題的詩,也有涉及“有始有卒”、“本末貫穿”的“敘事體”的;四是《初學記》中的“敘事”,此雖不普遍,但其隱性影響不容忽視。檢索宋以後有關“敘事”的史料,此時期對“敘事”的討論正是接續了這一內涵和格局,但變化也是明顯的,而其中最為重要的是小說成了“敘事”討論的中心文體,“敘事”的傳統內涵在小說中得以融合和發展。
比如在史學領域,“敘事”仍然作為一個評價和寫作的術語加以使用,在大量的史學及目錄學著作中屢屢出現,其中“敘事”的基本內涵和原則未有太大改變,但也出現了不少有意味的變化。如“簡要”一直是史學敘事之不二標尺,此時期則略有異議,趙翼提出:“凡敘事,本紀宜略,列傳宜詳。”王鳴盛則提醒:“史家敘事貴簡潔,獨官銜之必不可削者,任意削之則失實。”更有意思的是,對一向尊榮謹嚴的史家敘事,黃宗羲以有“風韻”來評價史著列傳:“敘事須有風韻,不可擔板。今人見此,遂以為小說家伎倆。不觀晉書、南北史列傳,每寫一二無關係之事,使其人之精神生動,此頰上三毫也。史遷伯夷、孟子、屈、賈等傳,俱以風韻勝。”這或許是宋以來史著“文章化”的結果。
文學領域亦然,文章學中談論敘事者日益深入和細密,並進一步凸顯了《左傳》《史記》等經典作品的敘事典範性;詩歌領域中則仍然關注抒情詩中的“敘事”問題和“敘事體”詩的敘事特性。如茅坤在《唐宋八大家文鈔》中喜用“敘事”評價文章,稱“宋諸賢敘事,當以歐陽公為最,何者?以其調自史遷出。”而“蘇氏兄弟議論文章,自西漢以來當為天仙,獨於敘事處不得太史公法門。”盧文弨亦謂:“夫善敘事者,莫過於馬班,要在舉其綱領,而於糾紛蟠錯之處,自無不條理秩如。”又如在詩歌領域,自唐詩中出現大量以“敘事”名題的作品後,所謂“抒情詩中的敘事”成為了“敘事”語義場域中的一個獨特內涵,此內涵在宋以後的詩歌創作中得以延續,明清詩歌中以“敘事”名題者亦屢屢出現,如《秋夜得李叔賓書見慰敘事感懷》、《退齋左轄招飲雲居古沖適轉右轄復招宗陽之燕即敘事和韻各一首》、《宜晩社成長句敘事》、《浙江試竣敘事抒懷六首》、《與張芥航河帥敘事抒懷》、《與內子瑞華敘事抒懷八章》等,其“敘事”內涵與唐詩並無二致。這些論述雖然在“敘事”語義的認識上殊少歧義,但也提出了不少有價值的新見,如劉熙載《藝概》對“敘事”的探討更為細密:“敘事有特敘,有類敘,有正敘,有帶敘,有實敘,有借敘,有詳敘,有約敘,有順敘,有倒敘,有連敘,有截敘,有預敘,有補敘,有跨敘,有插敘,有原敘,有推敘,種種不同。惟能線索在手,則錯綜變化,惟吾所施。”王夫之對詩歌“敘事”與“比興”的關係也有精彩認識,其評庾信《燕歌行》云:“句句敘事,句句用興用比,比中生興,興外得比,宛轉相生,逢原皆給。”而納蘭性德對詠史詩中“敘事”與“議論”關係的闡發更顯獨特:“古人詠史,敘事無意,史也,非詩矣。唐人實勝古人,如‘江流石不轉,遺恨失吞吳’、‘武帝自知身不死,教修玉殿號長生’、‘東風不假周郎便,銅雀春深鎖二喬’、‘此日六軍同駐馬,當時七夕笑牽牛’,諸有意而不落議論,故佳。若落議論,史評也,非詩矣。宋已後多患此病。愚謂唐詩宗旨斷絕五百餘年,此亦一端。”
此時期有關“敘事”的討論最值得關注的是小說領域。
以“敘事”評價小說和分析小說創作始於明代。在白話小說領域,較早以“敘事”(“序事”)評價作品的史料見於李開先《詞謔》:“《水滸傳》委曲詳盡,血脈貫通,《史記》而下,便是此書。且古來更無有一事而二十冊者,倘以奸盜詐偽病之,不知序事之法,史學之妙者也。”在文言小說領域較早出自謝肇淛《五雜俎》:“晉之《世說》,唐之《酉陽》,卓然為諸家之冠,其敘事文采足見一代典刑,非徒備遺忘而已也。”胡應麟《少室山房筆叢》則同時以“敘事”評價文言和白話小說,如評《夷堅志》“其敘事當亦可喜。”評《水滸傳》“述情敘事,針工密緻。”都把“敘事”看成為評價小說的重要徑路。而其興盛則始於小說評點,小說評點在晚明興起,其因繁多,但明代以來文章學的影響不容忽視,文章學重視文法,小說評點接續之,以敘事文法為主體,實際開創了小說批評之新路。“容本”和“袁本”《水滸傳》評點是其開端,“容本”回評:“這回文字沒身分,敘事處亦欠變化,且重復可厭,不濟,不濟。”而“袁本”是小說評點史上較早歸納小說文法的批評著作,其提出的諸如“敘事養題”、“逆法”、“離法”等可視為小說評點史上文法總結之開端。以後相沿成習,對於小說敘事的評價和文法總結在小說評點中蔚然成風,並逐漸延伸至文言小說領域。有意味的是,小說家們也常常用“敘事”一詞穿插其創作之中,茲舉幾例:
說話的,你以前敘事都敘得入情,獨有這句說話講脫節了。
這也是天霸見第二人來,滿想“一箭射雙雕”,因又祭上一鏢,不意智明躲得快,不曾打中,只在肩頭上擦了一下,依舊被他逃走。這就是智亮被擒,施公免禍的原委。若不補說明白,看官又道小子敘事不清了,閒話休提。
晚明以來,對於“敘事”的理論探討主要集中在兩個時段,各針對兩部作品。一是明末清初,金聖歎於崇禎年間完成《水滸傳》評點,對小說“敘事”問題作出了深入解析,其以敘事為視角、以總結文法為主體的評點方式和思路在小說評點史上產生了深遠影響。清初毛氏父子評點《三國演義》,“仿聖歎筆意為之”,直接繼承了金聖歎評點《水滸傳》的傳統,在《三國演義》的評點中廣泛探討了小說的敘事問題,提出了諸多有價值的見解。金聖歎、毛氏父子的評點傳統以後在張竹坡、脂硯齋等小說評點中得以延續,形成了小說史上談論“敘事”問題的一脈線索。二是清代乾隆以來,隨著《聊齋志異》的風行和《閱微草堂筆記》的問世,紀昀提出“小說既述見聞,即屬敘事”的命題,批評《聊齋志異》的敘事特性,由此引發對筆記體小說“敘事”問題的爭執和討論。這一場討論由紀昀發端,其門下盛時彥鼓動,而以嘉慶年間馮鎮巒評點《聊齋志異》對紀昀的反批評作結。而其中對於“敘事”問題討論最為深入,在“敘事”語義流變中最值得重視的是金聖歎和紀昀的相關論述。
金聖歎對“敘事”問題的貢獻主要在三個方面:一是明確認定“敘事”是小說的本質屬性,他稱小說為“文章”其實就是指“敘事文”,故其評點就是從“敘事”角度批讀《水滸傳》、評價《水滸傳》,而其所謂“敘事”即指“敘述事件或故事”。二是在《水滸傳》評點中總結了大量的敘事法則,諸如“倒插法”、“夾敘法”、“草蛇灰線法”、“背面鋪粉法”等,歸納總結的敘事法則在古代小說史上可謂最為詳備。三是在“事”、“文”二分的前提下,明顯表現出“重文輕事”的傾向。在金聖歎看來,小說創作“無非為文計不為事計,但使吾之文得成絕世奇文,斯吾之文傳而事傳矣。”因此,小說之敘事應專注于“文”,務必寫出“絕世奇文”,故在“事”與“文”的關係上,金聖歎明顯地傾向於後者,而小說敘事之本質即在於寫出一篇有“故事”的絕世奇文。金聖歎的上述觀點或許有所偏頗,但在敘事理論史上是有其獨特價值的,從劉知幾的“重事輕文”,到真德秀的“事文並舉”,再到金聖歎的“重文輕事”,敘事形式日益受到了重視;而就古代小說史而言,這種觀點也合轍於明末清初文人對通俗小說敘事形式的改造,甚至可視為這一“改造”行為的理論綱領,故而這也是古代通俗小說文人化進程中的重要一環。
紀昀有關“敘事”的論述緣於對《聊齋志異》的批評,語出其門下盛時彥的《姑妄聽之跋》,在其中由盛時彥轉述的一段文字中,集中體現了紀昀對小說“敘事”的認識。首先,紀昀所謂“小說”是指筆記體小說,與“傳記”(即“傳奇”)相對,認為“小說”有其自身的文體規範,與“傳記”在表現內涵(即“事”)方面並無嚴格的區分,其區別之關鍵在於“敘事”。其次,紀昀提出了小說“敘事”的特性:“小說既述見聞,即屬敘事,不比戲場關目,隨意裝點。”“述見聞”,明確了小說的表現內涵在於記錄見聞;而觀“既述見聞,即屬敘事”之語序,尤其是“既述”、“即屬”之關聯詞,則“敘事”似有特指。此“敘事”何指?紀昀並未明說,實則即是古代延續長久的筆記體小說的敘事傳統,其特性即為上句之“述見聞”和下句之“不比戲場關目,隨意裝點”。故簡言之,在紀昀看來,所謂筆記體小說之“敘事”即為“不作點染的記錄見聞”。並以此為準繩,對《聊齋志異》作出了批評,認為其“隨意裝點”違背了筆記體小說“述見聞”的敘事本質:“今燕昵之詞、媟狎之態,細微曲折,摹繪如生。使出自言,似無此理;使出作者代言,則何從而聞見之?”紀昀對小說敘事的認識有其合理性,他實際所做的是對小說(筆記體小說)敘事傳統的“捍衛”和正統地位的確認,以反撥唐代以來“古意全失”的傳奇(傳記)對筆記體小說敘事的“侵蝕”。
五、古代小說的敘事傳統
至此,對於古代範疇的“敘事”的歷史梳理和理論辨析大致可以告一段落。而在上述梳理和辨析的基礎上,我們擬對古代小說的敘事傳統作出簡要的描述,以作本文之歸結。所謂“古代小說的敘事傳統”有兩個含義,從外部而言,是指古代小說所接續的是怎樣的敘事傳統;而就內部來看,則指古代小說形成了怎樣的敘事傳統。中國古代小說大致可以分為“筆記體”、“傳奇體”、“話本體”和“章回體”四大文體,而檢索古代小說史料,有關“敘事”的討論很少關注“傳奇體”和“話本體”小說,主要涉及的是“筆記”和“章回”兩種小說文體,故以下的討論主要涉及以“章回體”為代表的白話小說和以“筆記體”為代表的文言小說。又,古代小說的敘事傳統是一個極大的論題,非本文所能涵蓋,學界對此也論述頗多,毋庸重復,故本文僅就與“敘事”史料相關的問題作一簡要梳理。
筆記體小說的敘事傳統頗為明晰,從敘事的精神層面而言,筆記體小說接過了史學的敘事傳統,即“實錄”、“勸善懲惡”和“簡要”的敘事原則,但又有所變異。如“實錄”在筆記體小說多表現為“據見聞實錄”的記述姿態,這些耳聞目睹的傳聞,雖不免虛妄,但只要“據見聞”,即屬“實錄”。《國史補》自序:“因見聞而備故實。”洪邁《夷堅乙志序》:“若予是書,遠不過一甲子,耳目相接,皆表表有據依者。”均表明了記錄見聞的寫作態度,故筆記體小說之“實錄”在於敘述過程的真實可靠與否,而不在於事件本身之真實。又如“勸善懲惡”亦為筆記體小說之敘事宗旨,但又不拘于此,曾慥《類說序》:“可以資治體,助名教,供談笑,廣見聞。”《四庫全書總目》“小說家敘”:“中間誣謾失真,妖妄熒聽者,固為不少,然寓勸戒、廣見聞、資考證者,亦錯出其中。”而“簡要”的要求則與史學一脈相承,敘事“簡要”、“簡潔”、“簡淨”的評語在筆記體小說的評論中隨處可見。就敘事範圍層面來看,筆記體小說可謂容納了“敘事”語義幾乎所有的內涵,記錄故事、陳說見聞、敘述雜事,乃至綴輯瑣語、解釋名物均為筆記體小說的敘事範圍,形成了筆記體小說無所不包的敘事特性,故“敘事的多樣性”是筆記體小說敘事的重要特性和傳統。清劉廷璣《在園雜志》謂:“自漢魏、晉、唐、宋、元、明以來,不下數百家,皆文辭典雅,有紀其各代之帝略官制,朝政宮幃,上而天文,下而輿土,人物歲時,禽魚花卉,邊塞外國,釋道神鬼,仙妖怪異,或合或分,或詳或略,或列傳,或行紀,或舉大綱,或陳瑣細,或短章數語,或連篇成帙,用佐正史之末備,統曰歷朝小說。讀之可以索幽隱,考正誤,助詞藻之華麗,資談鋒之銳利,更可以暢行文之奇正,而得敘事之法焉。”劉氏以“得敘事之法”作為筆記體小說的功能之一,而所謂“敘事之法”包括上述“或列傳,或行紀,或舉大綱,或陳瑣細,或短章數語,或連篇成章”的所有內涵,可謂深得筆記體小說敘事之奧秘。今人治小說者,以“敘事”劃定筆記體小說之疆域,又囿於對“敘事”內涵的狹隘理解,對筆記體小說的“雜”多有貶斥,殊不知筆記體小說的“雜”正是其“敘事”多樣性的自然結果。
學界論及章回小說的敘事傳統,一般都以“史”和“說話”為觀照視角,認為章回小說接續了“史”和“說話”的敘事傳統並形成了以“史”和“說話”為根柢的敘事特性。此說在學界頗為流行,亦無異議,是確然不易之論。但細審之,實際還有可議之處,一者,史著例分“編年”、“紀傳”二體,而章回小說除歷史演義尤其是“按鑒演義”一脈在敘事體例上承續編年之外,一般都與編年體史書無關,然《左傳》又向來被看成“小說之祖”,其何以影響章回小說之創作?其說不明。二者,將“說話”視為章回小說之源起有三個因素:章回小說起源于“講史”、“說話”體制的延續、敘事方式上的說話人“聲口”。此三個因素亦確然無疑,深深影響了章回小說敘事特性的生成。然細考之,亦有說焉,“說話”誠然是影響章回小說敘事的重要因素,“說話”之“遺存”也固然無處不在,但縱觀章回小說的發展史,“去說話化”卻是章回小說發展中一個不容忽視的重要現象,可以說,章回小說敘事的成熟過程正是與“去說話化”的過程相重合的。晚明以來,文人對章回小說的改造大多是以去除章回小說的說話“遺存”為首務,這其中當然也包括敘事形式,而到了清代《紅樓夢》、《儒林外史》等小說的崛起,所謂“說話”已不再是小說敘事的主流特徵,故“說話”對章回小說的影響主要是外在的“敘事體制”。“史”影響章回小說敘事也確乎無可非議,但不是原汁原味的“史”,而是經過“改造”的“史”。上文說過,南宋以來的文章總集大量選入史著文本,包括以“事”為核心的編年體和以“人”為核心的紀傳體,其中以《左傳》和《史記》最得青睞,史著文本遂得“改造”,包括觀念上的“文章化”和操作上的“節錄”,其目的在於作文之用,而其核心即為展示事件敘述和人物紀傳的種種“文法”。這一觀念為小說評點者所繼承,並付諸實踐,晚明以來文人對章回小說改造的另一重要工作就是以史著之文章標準批改小說,一方面他們把章回小說也稱之為“文章”,與史著文本一樣看待,又把章回小說之敘事與史著相比附,更以史著敘事文法之精神改造章回小說。而這一過程正是章回小說敘事走向成熟的關捩:弱化“說話”的敘事體制,強化文章化的“史著”敘事,並由此劃出了章回小說敘事的新階段,故“史”影響章回小說敘事最為重要的是宋以來史著的“文章化”。
以上我們對“敘事”的語義源流作了比較詳盡的梳理,也涉及相關敘事文本和敘事理論。通過梳理和辨析,我們大致可以得出如下結論:1、“敘事”在《周禮》中是作為一般用語加以使用的,自史學用為專門術語後,“敘事”的這一用法已基本消失。但《周禮》中“敘事”的精神內核已融入了作為史學和文學專用術語的基本內涵之中,如“敘事”的“秩序性”、“時空性”和“事”的多義性等都是後來討論“敘事”的重要內涵,尤其在文學領域。故《周禮》的“敘事”與史學、文學之“敘事”在精神內核上乃一脈相承。2、“敘事”在史學和文學領域呈“分流”而又“融和”之勢,“分流”者,畢竟史學和文學分屬不同領域,其差異顯而易見;“融和”者,一源于文學中碑誌、行狀、記、序等諸體乃史之餘緒,與史有千絲萬縷的關係,二緣于自《文選》以來的“史”入文章,尤其是《文章正宗》的“史”“文”一體。“敘事”在文學領域的內涵最為豐富,尤其在小說的批評和創作領域。3、“敘事”內涵絕非單一的“講故事”可以涵蓋,這種豐富性既得自“事”的多義性,也來自“敘”的多樣化。就“事”而言,有“事物”、“事件”、“事情”、“事由”、“事類”、“故事”等多種內涵;而“敘”也包含“記錄”、“敘述”、“說明”等多重理解。對“敘事”的狹隘理解是20世紀以來形成的,並不符合“敘事”的傳統內涵,與“敘事”背後蘊含的文本和思想更是相差甚遠。尤其在對中國古代小說的認識上,“敘事”理解的狹隘直接導致了認識的偏差,這在筆記體小說的研究中表現尤為明顯。4、“敘事”語義的古今差異可謂大矣,故“敘事”與“narrative”的對譯實際“遮蔽”了“敘事”的豐富內涵,而厘清“敘事”的古今差異正是為了更好地把握中國古代文學尤其是古代小說的自身特性。
(原文載《文學遺產》年3期,略有增改。)58.此處所謂“文學”不取當今的純文學觀念,比較近似《文選》“事出於沈思,義歸乎翰藻”的文學觀念,亦與宋以來的文章概念相類似。
59.(西晉)孫毓評《詩經·大雅·生民》:“《詩》之敘事,率以其次。既簸穅矣,而甫以蹂,為蹂黍當先,蹂乃得舂,不得先舂而後蹂也。既蹂即釋之烝之,是其次。”其中已出現“敘事”,但尚不普遍,且從經學立論。引自(漢)毛亨傳,(漢)鄭玄箋,(唐)孔穎達疏,(唐)陸德明音釋:《毛詩注疏》,上海古籍出版社年版,第頁。60.(南朝梁)劉勰撰,詹鍈義證:《文心雕龍義證·史傳》,上海古籍出版社年版,第頁。61.(南朝梁)劉勰撰,詹鍈義證:《文心雕龍義證·史傳》,上海古籍出版社年版,第頁。62.(南朝梁)劉勰撰,詹鍈義證:《文心雕龍義證·哀弔》,上海古籍出版社年版,第-頁。63.(梁)蕭統編,(唐)李善注:《文選·序》,上海古籍出版社年版,第2頁。64.(梁)蕭統編,(唐)李善注:《文選·陸機〈文賦〉》,上海古籍出版社年版,第頁。65.(南朝梁)劉勰撰,詹鍈義證:《文心雕龍義證·銘箴》,上海古籍出版社年版,第頁。66.參見胡大雷:《“左史記言,右史記事”與文體生成——關於敘事諸文體錄入總集的討論》,《中山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年第4期。67.參見趙曉嵐:《論宋詞小序》,《文學遺產》年第6期。68.(唐)魏徵等撰:《隋書·經籍志》,中華書局年版,第頁。69.(日)遍照金剛:《文鏡秘府論·論文意》,人民文學出版社年版,第頁。70.(唐)韋應物:《張彭州前與緱氏馮少府各惠寄一篇多故未答張已云没因追哀敍事兼遠簡馮生》,見(清)彭定求等編:《全唐詩》卷一百九十一,中華書局年版,第頁。71.(宋)蔡正孫:《詩林廣記》前集卷六,中華書局年版,第頁。72.(宋)胡仔纂集,廖德明校點:《苕溪漁隱叢話》前集卷十八,人民文學出版社年版,第頁。73.(宋)黎靖德編,王星賢點校:《朱子語類》卷八十一,中華書局年版,第頁。74.一般而言,“事類”即指故實或典故,但劉勰《文心雕龍·事類》所述還包括引用前人或古書中的言辭。參見陸侃如、牟世金譯注:《文心雕龍譯注》(下),齊魯書社年版,第頁。75.郭紹虞主編:《中國歷代文論選》(上),中華書局年版,第頁。76.(南朝梁)劉勰撰,詹鍈義證:《文心雕龍義證·事類》,上海古籍出版社年版,第頁。77.(唐)歐陽詢:《藝文類聚》,中華書局年版,第27頁。78.胡道靜:《中國古代的類書》,中華書局年版,第8頁。79.胡道靜:《中國古代的類書》,中華書局年版,第96頁。80.(清)永瑢等撰:《四庫全書總目》,中華書局年版,第頁。81.(唐)徐堅:《初學記》卷二十一文部,中華書局年版,第頁。82.胡道靜:《中國古代的類書》,中華書局年版,第94頁。83.吳承學:《中國古代文體學研究》,人民出版社年版,第頁。84.胡大雷先生將真德秀《文章正宗》之“敘事”看成為文體,此說或可商榷,其實以“文類”看待或許更為準確,《文章正宗》分各種文體為“辭命”、“議論”、“敘事”和“詩賦”四類,其中“敘事”即相關敘事文體的文章“類聚”。85.胡大雷:《“左史記言,右史記事”與文體生成——關於敘事諸文體錄入總集的討論》,《中山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年第4期。86.(宋)真德秀《文章正宗·綱目》謂:“正宗云者,以後世文辭之多變,欲學者識其源流之正也。……夫士之於學所以窮理而致用也,文雖學之一事,要亦不外乎此。故今所輯以明義理、切世用為主,其體本乎古,其指近乎經者,然後取焉,否則辭雖工亦不錄。”元至正元年()高仲文刻明修本。87.(宋)真德秀:《文章正宗·綱目》,元至正元年()高仲文刻明修本。88.《初學記》中的“敘事”強化“事”的事物性和“敘”的解釋性(陳列所釋“事”之成說以解釋之),將“敘事”視為對於事物的解釋,這在古代“敘事”語義流變中是個特例。但其隱性影響值得重視,即唐以後雖然很少再這樣使用“敘事”一詞,但“敘事”的事物解釋性內涵已在具體的創作中得以體現,尤其在小說領域,如“博物性”是筆記體小說的重要特性,其成因或許與此相關,而近代以來對筆記體小說“博物性”的詬病乃囿於對“敘事”的狹隘理解。另外,白話小說家習慣于(且喜好)在章回小說中鋪陳事物,這在《金瓶梅》、《紅樓夢》、《鏡花緣》、《野叟曝言》等文人化程度較高的小說中表現得尤為強烈。這種鋪陳事物或作敘述事件之延伸和補充,或僅為“炫才”,但濃重的“博物性”構成了這類小說的一個重要特性,也成為了小說“敘事”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或可稱之為“博物敘事”。這是古代小說敘事的一個重要傳統,值得加以重視。限於篇幅和本文性質,筆者對此將另文專門申述,此不贅。89.(清)趙翼:《陔餘叢考》卷十三,中華書局年版,第頁。90.(清)王鳴盛著,黃曙暉點校:《十七史商榷》卷六十八,上海古籍出版社年版,第頁。91.(清)黃宗羲著,陳乃乾編:《黃梨洲文集·雜文類·論文管見》,中華書局年版,第頁。92.(明)茅坤編:《唐宋八大家文鈔》,上海古籍出版社年版,第14頁。93.(清)盧文弨:《抱經堂文集》卷四《皇朝武功紀盛序》,商務印書館年版,第40頁。94.(明)彭堯諭:《西園前稿》卷之一,明刻本,第22頁b。95.(明)邵經濟:《泉厓詩集》卷十,明嘉靖張景賢、王詢等刻本,第9頁a。96.(明)朱樸:《西村詩集》卷上,清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第36頁a。97.(清)穆彰阿:《澄懷書屋詩抄》卷一,清道光刻本,第11頁a。98.(清)穆彰阿:《澄懷書屋詩抄》卷三,第14頁a。99.(清)湯鵬:《海秋詩集》卷十九,清道光十八年刻本,第1頁b。.茲舉《與內子瑞華敘事抒懷八章》之一以概之:“瘦影伶俜怯見秋,西風吹雨上簾鉤。手調藥裹元多病,面對菱花只解愁。雲滿一枝簪影活,天寒九月杵聲柔。流傳只有詩家婦,每誦秦徐句未休。”見(清)湯鵬:《海秋詩集》卷十九,清道光十八年刻本,第1頁b。.(清)劉熙載著,袁津琥校注:《藝概注稿》,中華書局年版,第頁。.(清)王夫之:《古詩評選》卷一,上海古籍出版社年版,第68頁。.康奉、李宏、張志主編:《納蘭成德集》卷十八《淥水亭雜識》,北京古籍出版社年版,第頁。.(明)李開先著,卜鍵箋校:《李開先全集·詞謔》,文化藝術出版社年版,第頁。.(明)謝肇淛:《五雜組》,上海書店出版社年版,第頁。.(明)胡應麟:《少室山房筆叢》卷二十九《九流緒論下》,上海書店出版社年版,第頁。.(明)胡應麟:《少室山房筆叢》卷四十一《莊嶽委談下》,上海書店出版社年版,第頁。.《容與堂李卓吾先生批評忠義水滸傳》,上海人民出版社年版,第頁。.(清)李漁著,李聰慧點校:《十二樓》,《拂雲樓》第二回,中華書局年版,第頁。.佚名:《施公案》第回,北京燕山出版社年版,第頁。.(清)盛時彥:《姑妄聽之跋》,見(清)紀昀:《閱微草堂筆記》,上海古籍出版社年版,第頁。.參見高小康:《中國古代敘事觀念與意識形態》之《金聖歎與敘事作品評點》,北京大學出版社年版。.(明)施耐庵著,(清)金聖歎批改:《第五才子書水滸傳》第二十八回回評,上海古籍出版社年版,第頁。.(清)盛時彥:《姑妄聽之跋》,見(清)紀昀撰:《閱微草堂筆記》,上海古籍出版社年版,第頁。.(清)盛時彥:《姑妄聽之跋》,見(清)紀昀撰:《閱微草堂筆記》,上海古籍出版社年版,第頁。.浦江清云:“現代人說唐人開始有真正的小說,其實是小說到了唐人傳奇,在體裁和宗旨兩方面,古意全失。”參見浦江清:《論小說》,《浦江清文錄》,人民文學出版社年版,第頁。.(唐)李肇:《唐國史補·序》,中華書局年版,第1頁。.(宋)洪邁:《夷堅志·夷堅乙志序》,中華書局年版,第頁。.(宋)曾慥:《類說序》,(宋)曾慥編纂,王汝濤校注:《類説校注》,福建人民出版社年版,第1頁。.(清)永瑢等撰:《四庫全書總目》,中華書局年版,第2頁。.(清)劉廷璣撰,張守謙校點:《在園雜志》,中華書局年版,第83頁。.周建渝先生認為:“這一概念(指《周禮》中的“敘事”——引者)的原有涵義,可釋作‘按照一定順序敘述事務、事件或事情。’此一涵義,與西方現代敘事學語境中narrating或narrative有相通之處。英文narrating一詞,意指一個或數個事件的講述或關連……至於narrative一詞,亦即‘通過敘述者呈現的一個或數個真實或虛構事件之目標與行為,結果與過程……’比較文學界或中文學界將英文narrating或narrative譯作‘敘事’或‘敘事文’,當已看到兩者間相通之處,儘管兩者內涵與外延並非完全相同,甚至差異很大,例如西方敘事學論敘事,關注敘事人的作用、敘事模式等更為廣泛的問題,中國傳統文獻論敘事,則更多地視之為文法(或筆法)。”(見周建渝《“敘事”概念在史傳與文學批評中的運用》,李貞慧主編:《中國敘事學——歷史敘事詩文》,第69頁。)所論頗多啟發,但仍可商榷。按照一定順序敘述事務、事件或事情,這是“敘事”在中國古代的基本涵義,然據上文考訂,“敘事”之義涵遠遠超出此範圍,將narrating或naraative與“敘事”對譯,僅截取了兩者在此義涵上的“相通之處”,而忽略了“敘事”在中國古代的豐富性以及這種豐富性在創作中的實際表現。故這種對譯實際“遮蔽”了“敘事”在古代的豐富內涵,不利於揭示中國古代文學尤其是古代小說的獨特性質。且《周禮》中的“敘事”也尚無明確的“按照一定順序敘述事務、事件或事情”的內涵,其對《周禮》“敘事”的理解或難免有“narrative”的先入之見。扫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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