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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飞遵渚

来源:聊斋志异 时间:2021/2/25

······

鸿飞遵渚,

公归无所,

於女信处。

鸿飞遵陆,

公归不复,

於女信宿。

······

诗经国风《豳风·九罭》第二章,大意是:大雁沿着洲渚高飞,公爷归去没有处住,留您在此住两夜吧。大雁沿着河岸高飞,公爷去了就不再回还,留您在此住两晚吧。

《毛诗序》:“《九罭》,美周公也。周大夫刺朝廷之不知也。”

《笺》:“鸿,大鸟也,不宜与凫鹥之属飞而循渚。以喻周公今与凡人处东都之邑,失其所也。”

方玉润《诗经原始》:“此东人欲留周公不得,心悲而作是诗以送之也。其意若曰:九罭之鱼乃有鳟鲂,朝廷之士始见衮裳,今我东邑何幸而睹此衮衣绣裳之人乎?无怪其不能久留于兹也。”

朱熹《诗集传》说:“此亦周公居东之时,东人喜得见之。”

也有人认为,《九罭》是《伐柯》姐妹篇,都是赞美周公的。

以上都是推测之辞。因为根据诗的文本,时间、地点、人物都不能落到实处,这样确定指实并不能令人信服。细细品味诗意,当如闻一多在《风诗类钞》中所说“这是燕饮时主人所赋留客的诗”,似是更合乎情理。

这也印证了另一种说法,说《九罭》是主人宴请高级官员宴会上唱的歌。这里的“衮衣绣裳”指的是穿着华丽礼服的大官。衮衣,在周代是君王或上公才能穿的礼服,后来也泛指高级官员的礼服了。诗的作者位阶较低,遇到高级官员来访,十分高兴,打鱼设宴招待,请这位官员多住几日,更多叙谈叙谈,以便加深情谊。

按照周代风习,宴会上主人客人都要唱歌表情述怀。还有主人为了表达挽留的诚意,往往会把客人的礼服留下来,到后来演变成“留靴”的习俗,硬要把客人的靴子留下,表示实在不愿让他离去。

全诗共三章,其中有一个著名的句子“鸿飞遵渚”,对后世影响颇大。

鸿,汉语一级字,形声字,本意指大雁,后引申出“书信”、“大”等意。《说文》鸿,鹄也。《玉篇》鸿,雁也。诗传云:大曰鸿,小曰雁。《陆机疏》鸿羽毛光泽纯白,似鹤而大,长颈,肉美如鹰。又有小鸿如凫,色白,今人直谓之鸿。《易·渐卦》鸿渐于陆,其羽可用为仪。《礼·曲礼》前有车骑,则载飞鸿。亦谓旗名。

还有一个成语故事“鸿鹄高飞,一举千里”,记载于司马迁《史记·留侯世家》。话说西汉时期刘邦当上皇帝后立吕后的儿子刘盈为太子,因为宠幸戚夫人而想改立刘如意为太子。吕后听从张良的主意,让太子刘盈请出商山四位贤士。刘邦看到太子有商山四贤辅佐,羽翼已成,对戚夫人唱道:“鸿鹄高飞,一举千里。羽挧已就,横绝四海。

知道了“鸿”的字义,再来说“鸿飞遵渚”就不难理解了。

全世界共有9种大雁,我国就占7种。除了白额雁外,常见的还有鸿雁、豆雁、斑头雁和灰雁等,在民间通称为“大雁”。

“鸿鹄之志”“鹰击长空”等词义的根本亦是来源于这一类飞禽的实际生活,翱翔于天际、飞高望远不是一般禽类所能企及。古代所说的“鸿”应该就是其中的一种。

大雁每年春分后飞回北方繁殖,秋分后飞往南方越冬。

大雁从不独活,一群大雁里很少会出现单数。一只死去,另一只也会自杀或者郁郁而亡。可见,大雁不能没有爱情。

在经过了长途飞行之后,大雁一般都会找到河边洲渚滩涂觅食、栖息,短暂停留后又开始下一次的长途跋涉。所以鸿飞遵渚或者遵陆,就是大雁在高空飞行前后的起降时光,“遵渚”或者“遵陆”的那一片乐园是大雁在途中的加油站。

“鸿飞遵渚”缘起于诗经《九罭》。自此,便频频出现在以后的文学作品中。

喜好书法的人大概都知道《平复帖》,这是我国古代存世最早的名人书法真迹。作者陆机(~年)字士衡,吴郡华亭人(今上海松江)。陆平原不仅是一位杰出的书法家,还是西晋文学家,与其弟陆云合称“二陆”。《晋书·陆机传》记载说他“少有奇才,文章冠世”,只可惜生于乱世,也是天妒英才,四十多岁就死于“八王之乱”,并被夷三族。陆机诗文颇丰,其中有《于承明作与士龙》诗:“感别惨舒翮,思归乐遵渚。”这是整首诗的末句,一个“惨”和一个“乐”形成鲜明对比,惨是分别,乐是得归,舒翮感别,遵渚思归,两种心境,两种形态。这里就借用了诗经《九罭》的“鸿飞遵渚”。

之后,南北朝时期的谢瞻在《九日从宋公戏马台集送孔令》诗中这样引用:“巢幕无留燕,遵渚有来鸿。”

“鸿飞遵渚”在唐诗中的妙用,首推柳宗元。

比如柳宗元《弘农公以硕德伟材屈于诬枉左官三岁夏为大僚天监昭明人心感悦宗元窜伏湘浦拜贺末由谨献诗五十韵以毕微志》诗:“遵渚徒云乐,冲天自不遑。”

柳宗元的孤独在这句诗文中再一次得到印证。与他的“独钓寒江雪”有异曲同工之妙,不过这里还能读出志向不凡的况味来。柳宗元的这首诗意境不凡,选取其中的四句组成一首新的五言古诗,可以慢慢体悟其中的味道:

处心齐宠辱,

遇物任行藏。

遵渚徒云乐,

冲天自不遑。

柳河东还有一个乡党,王翰也是唐代绕不过去的著名诗人,王翰比河东先生早了几十年,性情豪放不羁,极富才气,只可惜,据《旧唐书》本传和《新唐书·艺文志》载,王翰文集十卷,宋代已不传,《全唐诗》收录仅13首,以《凉州词》最为著名:

葡萄美酒夜光杯,

欲饮琵琶马上催。

醉卧沙场君莫笑,

古来征战几人回。

知道凉州词的人一定比知道王翰的人多。而其实王翰才名甚佳,当时之人以与王翰为邻颇感荣誉,有学士杜华者,其母崔氏云:“吾闻孟母三迁。吾今欲卜居,使汝与王翰为邻,足矣!”

王翰在《赠唐祖二子》诗中也引用了诗经中的句子:

鸿飞遵枉渚,鹿鸣思故群。物情尚劳爱,况乃予别君···

在宋代诗文中,李流谦在《公归行送王显谟》中诗云:

···

周公居东逾岁月,东人愿留惜不发。

西人衮舄待公归,鸿飞遵渚歌九罭。

君子所至民父母,在此无恶彼无斁。

···

其中“鸿飞遵渚歌九罭”为点睛之笔,把诗人的情怀心境全装在了这一句里。

明清时期,诗经中的《九罭》也多被引用。

如明代王缜的诗句“更恐东方留不住,鸿飞遵渚欲兴思”、“鸿飞遵渚雁横天,我上征车兄上船”。

林则徐在《送嶰筠赐环东归》有诗句:“漫道识途仍骥伏,都从遵渚羡鸿飞。”这里提到的嶰筠是晚清的另一名臣邓廷桢,他俩是好基友,邓廷桢在两广总督任上与朝廷钦差林则徐“共矢血诚,俾祛大患”,缉拿内地鸦片烟贩,查抄窑口,打击和驱逐武装鸦片趸船,在虎门亲自监督缴收二万余箱、袋,二百多万斤重的鸦片。在虎门海滩进行销毁,向全世界宣布中国禁烟的正义性。后又与林则徐同时革职,充军伊犁。这首诗就是邓廷桢被重新启用任职陕西巡抚前,林则徐为他送别而作,这是之一:

得脱穹庐似脱围,一鞭先著喜公归。

白头到此同休戚,青史凭谁定是非?

漫道识途仍骥伏,都从遵渚羡鸿飞。

天山古雪成秋水,替浣劳臣短后衣。

还有其二,虽与“鸿飞遵渚”无甚关系,但是其中的“歧路又歧、客中送客”别又韵味,一并摘录于此:

回首沧溟共泪痕,雷霆雨露总君恩。

魂招精卫曾忘死,病起维摩此告存。

歧路又歧空有感,客中送客转无言。

玉堂应是回翔地,不仅生还入玉门。

早期雍正年间,庚戌进士、归安(今湖州)人氏沈坳堂(世枫)由湖北方伯告归,其子希人学士官内阁亦请假归省,同人便引用《易经》中孚卦第二爻的爻辞,九二:鸣鹤在阴,其子和之,与诗经的《九罭》的句子,作成联语送别:

鹤鸣在阴其子和

鸿飞遵渚我公归

《易经》中的“鸣鹤在阴,其子和之”,还有后句“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鹤在树阴下鸣叫,小鹤在旁边跟着鸣叫。我有上好的美酒,与你共同分享。以此来寓意父子鸿飞遵渚、同心同归,可见时人之趣味。

在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中,还有一则关于大雁的有趣故事:

天津弋人得一鸿。其雄者随至其家,哀鸣翱翔,抵暮始去。次日,弋人早出,则鸿已至,飞号从之;既而集其足下。弋人将并捉之。见其伸颈俯仰,吐出黄金半铤。弋人悟其意,乃曰:“是将以赎妇也。”遂释雌。两鸿徘徊,若有悲喜,遂双飞而去。弋人称金,得二两六钱强。噫!禽鸟何知,而钟情若比!悲莫悲于生别离,物亦然耶?

难得这样的捕鸟人,以悲悯之心体会禽鸟之意情,拿得金银,放生生命。若是贪得无厌,金银生命俱获,那又将是怎样的一种人间惨象?

更难得的是,悲莫悲兮生别离!大雁的振翮高飞、一飞千里,敢情是相依相伴、相守一生的深情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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