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药店
您现在的位置: 聊斋志异 >> 聊斋志异译文 >> 正文 >> 正文

古案今读聊斋志异中庚娘杀人算正当

来源:聊斋志异 时间:2021/7/25
白癜风医院美丽黄皮肤行动 https://m-mip.39.net/disease/mipso_6204485.html

在《聊斋志异》中,有一个贞烈的女子,在极为不利的局面下,不但守住了自己的清白之身,用智慧成功复仇,最终还脱离了魔掌,与丈夫久别重逢,这个女子,就是聊斋名篇中的庚娘。

我们先来看下庚娘的经历

尤庚娘是太守的女儿,从小便生得美丽贤惠。长大后嫁给了中州士子金大用,婚后二人感情很好。不料,这时中州发生了战乱,金大用便带着父母妻子往南方逃难。路上遇到一个自称名叫王十八的少年,也带着妻子一起逃难。金大用和王十八相谈甚欢,两家便结伴而行。

聪明细心的庚娘,发现王十八目光不怀好意,当她的公婆、丈夫被王十八所害后,庚娘并没有大吵大闹,而是跟随去了王十八的家里。当王十八意图不轨时,庚娘殷勤劝酒,将他灌醉后直接杀死,随后她也跳进池塘自尽。

  若干年之后,有人对她说:“庚娘,你丈夫没死,还应该重新团圆。”庚娘就从梦中醒来,与丈夫破镜重圆。

说到这里,小编今天想普法的问题是

如果“庚娘杀王十八”这件事发生在现代

她的行为究竟算什么?

是正当防卫呢?还是故意杀人呢?

  庚娘早早就策划了为家人报仇的方法,她趁机把王十八灌醉,拿刀将他杀死,在现实生活中,庚娘的行为完全属于谋杀,是故意杀人罪。

普法课堂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那什么情况下才是正当防卫?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构成正当防卫要具备下面这些条件,一是侵害行为客观存在,二是侵害行为正在进行,三是主观上具有防卫意识,四是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五是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如果王十八正在对庚娘实施强奸,庚娘面临现实而紧迫的危险,那她在反抗过程中把王十八杀了,这就属于正当防卫。

普法课堂

  《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强奸”与行凶、杀人、抢劫、绑架是并列规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杀人、抢劫、强奸、绑架”,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在实施不法侵害过程中存在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为的,可以实行特殊防卫。

如果你是现代的庚娘你会怎么办呢?

图源网络,侵删

拟稿:蔡静懿

审核:尚晓珍

好看的人都点了『在看』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http://www.balesitanyou.com/lzzyyw/9459.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