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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嘉原创从聊斋志异中看作者的法

来源:聊斋志异 时间:2020/1/3

从《聊斋志异》中看作者的法治思想和对主审官员的要求

作者:张宏凯律师。河南千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千嘉刑辩团队成员,驻马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律师观文说法之《聊斋志异●冤狱》

《聊斋志异》中有一则这样的故事:

一个姓朱的人,山东阳谷县人,年龄不大,却生性轻薄放荡、喜欢开玩笑。他因为妻子去世,去求一个媒婆给自己说亲。

朱生碰到媒婆邻居的妻子,那位妇人颇有姿色,看着很漂亮。朱生便跟媒婆开玩笑说:“刚才看到了你的邻居,年轻漂亮,你若想为我求得佳人,那她是最好的了!”

媒婆也开玩笑回答说:“你先杀了她丈夫,我就给你想办法说成好事。”朱生笑着说:“好啊。”

过了一个多月,媒婆的邻居(妇人的丈夫)出讨债,竟然被人杀死在野外!阳谷县令拘拿了死者的邻居和地保,用尽各种刑讯方法把众人打得死去活来,拷问实情,但却没有头绪。只是那媒婆说了她和朱生所开的玩笑话,县令由此怀疑朱生,将他逮捕至官府,但朱生却坚决不承认。县令又怀疑死者的妻子跟朱生私通,将那妇人抓了去,用尽了各种酷刑拷打。一个妇人怎忍受得了酷刑折磨,就胡乱招认了。县令又审问朱生。朱生说:“她一个柔弱妇人,受不了刑罚,她说的全是假的!既然她将要冤死,还要被加上不贞洁的名声;纵使鬼神无知,我又于心何忍呢?我这样实招了吧:想要杀死她的丈夫再娶了她,都是我一个干的,她一点也不知情!”县令问:“你有什么凭证吗?”朱生说:“有血衣可以证实。”县令便派人到朱生家中搜取血衣,但却怎么也搜不到。县令又刑拷朱生,打得他几次死去活来。

朱生又说:“这是因为我母亲不忍拿出证物来让我去死,待我自己回家去取!”县令命衙役押着他回到家中。朱生告诉母亲说:“给我血衣,我是死;不给我血衣,也是死。反正都是死,熬着死不如快点死。”他母亲很悲痛的哭着进了内室一会儿,取出一件衣服给了朱生。县令看到衣服上确有血迹,人证、物证俱在,便判了朱生死刑。之后该杀人案逐级上报,经两次复审,也都没有发现不同。

过了一年多,处决朱生的日子过到了。这一天,县令正在审核囚犯的罪状,忽有一人径直冲上公堂,瞪着眼大骂县令道:“你这个当官的如此昏庸又糊涂,怎么能治理好老百姓?”几十名衙役见状,一拥而上,想绑起他来,那人臂膀一挥,把衙役们挥倒一片。县令很害怕,想要逃走,那人大喊道:“我是关帝跟前的将军周仓!昏官敢动,立即要你的狗命!”县令浑身颤抖,一动不敢动。那人说:“杀人的是宫标!与朱某有什么关系?”说完就倒在地上,像死了一样。过了会儿才苏醒过来,但还面无人色。问他姓名,他就是宫标。县令拷打他,宫标招供了全部杀人罪行。

原来宫标平日为非作歹,知道了死者去讨要债务而回,必然带很多钱,就在野外杀了死者,但却一无所获。听说朱生已经认罪,暗自窃喜,幸运逃出法网。那天如何到官府自认其罪,自己却一点也不知道。县令问朱生从哪里来的血衣,朱生也说不出来。把朱生的母亲传到县衙,才知道是朱生的母亲割破胳膊用血所染;查看其左胳膊,刀伤仍在,还未完全痊愈。县令惊愕,后来因为此事被参奏而被罢官,罚款羁留而死。一年后,死者的母亲想让妇人改嫁,妇人感朱生之忠义,嫁给了朱生。

作者异史氏认为:

1、断狱是官员的首要责任,不可不慎重。

2.因急于结案而滥动刑讯,和长期无故拖延、消极不办,都是有违自然祥和之道,是伤天害理的做法。

4.百姓有时因一时之气打官司,也只是需要官员主持公道,秉公处理,简单的问题简单处理即可,官府不必大张旗鼓。

5.衙门差役在得不到私利满足之时,会故意拖延,致使百姓羁押监狱,这与使用暴力进行刑讯别无二致。

6.无论是刑讯还是拖延,最有可能受累的还是表现良好的老百姓,且他们所受到的伤害倍于作奸犯科之人。

7.有时,无辜之人会被罗织罪名而被逮捕。

8.官员审理案件,应当细致入微,多听多问,以使案件明了,顾及百姓,使无辜者不受非法侵害,不刻意拖延审讯,这么做是为了保护整个社会的元气。如果官员没有这种观念,那么杀人完全不需使用残酷的刑具。

作为一名律师,最后我还想说:

走入现代文明,追求司法公正的我们,对三百年前作者所作的感悟,又该作何感想呢?

容我三思……

作者简介:

张宏凯律师:

河南千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千嘉刑辩团队成员,驻马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执业十余载,以追求公平正义为本心,以维护当事人权益为宗旨,热衷刑辩,痴心不改,法律专业素养嘉,综合知识涉面广。

踏实认真,低调内敛,努力践行执业承诺:尊重事实,服从法律,全心全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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