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与我而言,是一种可望不可及的梦。如果平日里抒发自己感情的随笔能被称作是写作的话,那,我与写作,虽不能说是渊缘长久,却也是从小随我左右。
不太容于周围圈子的性格,是我踏上写作之路的基石。
从有记忆开始,我就身体单薄。在姊妹们中间,我一直是被保护的对象。
家里有姐妹们照顾我,但是,到了外面,却不是那么一回事了。
在别人眼里,我和所有孩子一样,在玩耍和争抢东西时,都要凭自己的本事。所以,没人护的我常常是失败和被冷落的小不点。
这,也让我喜欢上了自己和自己玩耍,喜欢看有着各种插图的画册,喜欢独自看一群蚂蚁搬家,对着一朵花发愣,在心里和别人及大自然交流。
父母的鼓励和支持,是通往我写作之海的船舶。
在那个物质生活匮乏的年代,父母的工资都不高。
依稀记的,身为民办教师的妈妈一次回家后。开心的对我们说:涨工资了,一个月三十九块钱。三十九快钱,现在看起来,是多么的少,有时甚至都不够一顿早餐钱。
而这少的可怜的钱,是要和爸爸的工资合在一起,养活我们一大家子人的。即就是这样,父母也鼓励和支持我们多看书。每个月也要从这一点点的钱里,挤出来一两块钱,给我们姊妹们买书看。
所以,妈妈发工资的那几天,是我们最最快乐的几天。
在去往新华书店买书的路上,我蹦蹦跳跳的跑在妈妈身旁,开心的笑着,仿佛要是去赶大集,过大年一样。
在那个年代,书店里的书种类少的可怜,根本没有现在那么多。
但是,这也已经远远超出了我选择的范围。趴在书店的玻璃柜台上,东瞅瞅,西望望,看看这本,再瞧瞧那本。好像每本书都在和我招手,希望我把它带回家。
我何尝不是这样想呢。但是,虽然每本书只有几分钱,贵的也就一角多不到两毛钱,因为买书的专款有限,我只能在喜欢的范围内一次次挑选最最心爱的书了。
这本放不下,那本舍不得。
直到最后,站在柜台后的书店管理员不耐烦的睁大了眼睛瞪起来,吓得我才不敢再挑,匆匆指定几本宝贝似的抱在怀里,依依不舍得跟在妈妈身后,走出书店。
回家后,一头扎进书本里,从头看到尾。虽然有好多字不认识。
但是,我看着书上的插图,也囫囵吞枣的看完了一本又一本,如醉如痴。
读书,就像用竹篮打水,虽然水会从缝隙中流走,表面上看不到什么,时间常了,就会洗净竹篮上的尘土。读书也一样,短期不会看到明显效果,但在不知不觉中,人的心灵就会被净化得澄
就这样,在每月快乐的奔赴书店买书后的那些日子里,放学后,我更是不和同学们在外面玩,回家扔下书包,把那些已经看过的书翻了一遍又一遍。
每当父母假期出门走亲戚时,谁家有书,我都要死皮赖脸的求父母带我去。
为的就是看那些我不可能买到,却又非常想看的书。
在所有的亲戚里,我最爱去的就是临县表姐家了。
因为她家后院有一间放杂物的小屋,里面放满了书。有瞭望、故事会、连环画、电影画报,和一些我已经记不得名字的小人书。
记得有一年,大表姐结婚,爸爸带我去赶酒席。坐了一个多小时的车,到了表姐家。那满桌的饭菜也勾不起我的食欲,就迫不及待的跑到后院,钻进小屋,全身心的投进书的海洋。
小屋里的书是杂乱的放着。有时候,一本书的故事看了上集,找不见故事的下集那本。但是这样也完全不影响我看书的乐趣,随手再拿一本继续看,翻到哪里看哪里。
至今让我难忘的是,在那间小屋,我第一次知道了希腊神话,知道了太阳神阿波罗,水神波塞冬,知道了宙斯,知道了被缚的普罗米修斯。
最让我觉得不可思议的是海妖塞壬。塞壬是河神埃克罗厄斯的女儿,是个人首鸟身的美丽妖精。
她飞翔在大海上,经常徘徊在海中礁石或船舶之间,用自己天籁般的歌声使得过往的水手倾听失神,航船触礁沉没,船员则成为她的腹中餐。
因为我没有给大人们说自己干啥去了,害的爸爸和表姐全家找不见我,担心了大半天。
最后,还是比我大一岁的小表姐突然想起我每次爱猫在小屋看书,大家才把已经忘了时间,趴在书堆里的我揪了出来。
爸爸为此狠狠的训了我一顿。但是,所有人急切,生气,我都没有时间听进去。因为,那时间,我头脑里还在一直想着:那个美丽的女海妖,她为什么要躲在大海的礁石之间,她天籁般的歌声究竟是怎样一种声音,会让听到她的歌声的人全部葬身海底。
所有看过的书,《匹诺曹的故事》、童话长发妹、蝴蝶谷的蝴蝶、野葡萄、连环小人书聊斋志异,青春故事,和那些我不记得名字书,里面的人物和故事,深深的吸引和影响了我。
慢慢的,我好像能看见天空白云在时时的变魔术,听懂路上的小鸟在讲故事,书中的那些童话故事里的人物,也好像走出书本,和我快乐的交谈,我们一同在体会着这神奇的一切。
同时也在心里也悄悄萌发出一个梦想:将来有一天我也要写出这么好的故事来,让更多的人看。
学校老师的表扬肯定,是我写作之船的风帆。
看书也让我喜欢上了写作文。上学时,别人眼里害怕讨厌的作文课,却是我的最爱。
因为每次作文课,老师都要把我的作文拿出来,作为优秀范文,在课堂上给同学们声情并茂的朗读一遍。
看着同学们羡慕的眼神,那时,是我最开心和满足的时刻。
我越来越喜欢看书,喜欢写作文。看见的一切和听到的故事好像都可以成为我写作的对象。
后来,写作只是我调节一时心情的作料
上初中后,家里条件慢慢变好,可以看得书越来越多了。
但是,因为学习任务加重,作业多,懒惰也有了理由,不再那么的痴迷看书。日记也不是天天写了,只是有开心欢乐,忧愁郁闷的事情,我才会会继续,在文字之间宣泄我的一切情绪。
再看到能触发我心弦文章和好的句子、诗词时,也会记在笔记本上,不时的拿出来看看,好像,那就是我的一位好朋友在和我聊天,说心事。
再到高中,那些喜欢的书就成了父母和老师眼中的“闲书”,更无法进入我的视线了。
在那些紧张的备考岁月里,课本就是我的全部阅读目标。刷题,做试卷就是我的全部生活。
喜怒哀乐被沉沉的压在心底,偶尔写日记,也是潦草几笔,匆匆几行。
上了中专,在那个有着天南地北同学的新环境里,我的自卑心恣意生长。
常常蛰居在自己的心壳里,悲春、伤秋,没有目标,迷茫的浪费着宝贵的最后学生生涯。
有时写写自己的随感和和被同学称作“诗”的小东西。
表达我第一次远出家门想家人,念故土的心情。那时,写作,只是我可有可无的一点心情点缀。
上班后,初入职场的我,像刘姥姥第一次进了大观园。
书本学习的知识和现实社会冲突不断,复杂的人际关系,太快的工作节奏,这一切,都使我短期内无法接受。
又不能找人诉说。每当苦闷时,日记。就成了我唯一可以吐心声的好朋友。
在我做手术后的那段日子里,要在床上静躺一个月。
我每天最盼望的就是,坐在床上,看昏暗的天空下,迷迷瞪瞪的太阳,像一枚半生不熟的煎蛋,被人吃掉一圈的蛋清,就那点蛋黄暖醺醺的映在病房玻璃窗上。
或者阴天数飘过眼前的一朵朵乌云。
虽然专门带了日记本,但是,动手写也只是那一刹间的恍惚决定,思绪便被伤口撕裂的痛的扔的无影无踪。
十点读书,重新点燃我写作的梦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好像忘却了看书,更是想不起写作。
常常是有好多的想法在头脑里飞转时,正是工作时间。等到下班,晚上坐在桌前,那一点点灵感就像萤火虫的灯,忽闪忽闪几下就灭了。
只剩下一身的疲倦和无奈。
慢慢的,我也加入了用刷手机来消磨业余时间的大军。
幸运的是,我遇到了十点读书。
自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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