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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小说任明友我到底是不是男人

来源:聊斋志异 时间:2020/10/14

[金.小说]

《酉水》年第2期

我到底是不是男人

■任明友

1

这是我生命中一些比较伤心和颓废的片断,本来我自己都是怯于面对它们的,想把它们永远掩埋在一堆尘垢厚重的记忆里最不显眼的角落,一辈子都不去翻动它们。但是今天,我还是决定把这些片断大略地描述出来。因为我读了一本书,是一位杰出的哲学家写的,书中有一句话:所有往事,包括欢乐的或不欢乐的,你都应该冷漠地面对,如果你不想成为生活的弱者。

  冷漠地面对?是的,书上说要冷漠地面对!

我当然不想成为生活的弱者,反而想今后能够更好地生活。所以我打算把自己当成这些颓废片断的局外人,尝试着冷漠地回忆。

我想,首先恐怕还得把我的大概情况告诉大家,算给读者一个提示吧。

我出生于一九七零年。传说中,那是一个非常扯蛋的年代,为什么说扯蛋?因为那年代世间发生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事情,比如一个身经百战的老革命一夜之间就变成了一个大坏蛋,又比如母鸡会打鸣公鸡会下蛋,还比如母牛会产人婴……等等,不一而足。具体是怎么样,至今我毫无记忆。也难怪,我们那个村太偏僻了,除了风、雨、空气与外界相通,其余几算与世隔绝;加上当时我年纪又小,还没形成完整的记忆和思维,连球是圆的方的都不清楚。

我叫名扬。父母在给我取名时,肯定没有想到会一“名”成谶,到后来的某一天,在偌大一个边江市,我真的是臭名远扬了。臭名远扬的原因不仅因为我是一个被关了四年监狱的强奸犯,还因为在下辖七个县区有四百多万人口的边江市,我是一个极有名气的青年作家。在八十年代中后期,“作家”是个什么样的概念,相信不用我赘言读者们都清楚,八十年代,作家就是爹、是爷、是祖,走到哪里都有人顶礼膜拜。不是我今天自吹自擂,说实话,那几年,边江市的人们不知道边江市市长书记是谁并不稀奇,不知道还在读中学的青年作家名扬,那就证明你孤陋寡闻。想想吧,强奸女性的青年作家,你不一下臭名远扬行么!

我的故乡边江市是一个历史悠久、有着深厚文化底蕴的城市,还在八十年代初,它的市区人口就有百余万。当一些历史的禁锢被打开后,被文化大革命革停的十多家文学刊物(包括七个县区的文艺内刊)一一复刊。我走上文学这条道路有点滑稽,甚至不恭的意味。那是一九八四年的冬天,我已在乡上的中学读初三,寒假回家过春节,一次解手的时候,我蹲在茅厕上,边哼着一首台湾民歌边撕剥一个哑了的大炮仗,剥开之后把卷裹着的纸拉直,从而读到了《边江文学》征集中学生作文的启事。如果真有上帝,那么有请上帝它老人家作证,那时我压命根儿不懂投稿、文学这些儿玩意,只不过我的作文写得非常棒,经常被老师作为范文在课堂上念读。为什么能写得棒连我自己都不清楚。春节一过刚开学,我就把老师给分最高的两篇作文用作文本抄好(这无意中符合了投稿要用方格纸的要求)寄去。两个月后,我差不多快忘了这事时,《边江文学》一位编辑竟不辞辛劳,从五百多里外的市城风尘仆仆地赶到我就读的乡中,特意为我送来那两作文刊发的样书和十七元六角钱的稿费,并带走了我所有的作文草稿。

我所在的西枝县,有文字(还算不上纯粹意义上的文章吧)发表在《边江文学》上,不管是学生或其他身份,唯我一人,平静的山区一家伙爆出了一个天方夜谭般的事实,熟识我的人一见我,都有一种惊惶失措的讶异。而我呢,则从那两本样书上,读到了一些完全不同于学生作文的文字(或许那才是真正的文章),让我似懂非懂却又非常吸引我的心灵,也就是从那时开始,我心中萌动了关于文学的最原始的创作欲望。

一九八六年,免试进入西枝县一中已读了两年高中的我,体验了两年县城生活,终于写出了一个很有生活厚度和思想深度且极具反叛意识的中篇小说:《高举欲望的城市》。这部小说可以说是我个人文学灵气的一次爆发,寄出去后,很快在一直   在这座名叫惠州的繁华城市里,我现在赖以生存的是一支廉价的笔。还在读书的时候,我的大部分学费和生活费也是靠一支笔换来的,但公开一点说,其来源应分为两种,一种是写出的作品应得的稿费,一种是发表了的作品感动了一些女孩自愿掏钱接济我。可怜今天,我的笔似乎有些儿力有不逮了,让人无法自制地感慨真是三十河东四十年河西世事沧桑啊!

  由此我很疲惫。疲惫的我非常快速地苍老着面容和心境。随着日子的流逝,我是越来越不敢观看镜中自己的那张脸了,倘若不顾廉耻地把它置放出去,那将会极大地损伤市容和剌激别人的视觉神经的。

  悲哀吗?这还不。尤为伤感的是,在南方生活已六年了,却总无法触摸到渴望中的那种美好爱情。

  其实在这个城市,与我有着密切往来的女孩不是没有,至少秦少芳、许兰和徐菲就是。与许兰之所以来往密切,是因为我和她做了两年多邻居;秦少芳呢,是因为她是一位诗歌爱好者,与我算得是同行吧;至于徐菲,则是因为她与秦少芳是最好的朋友。许兰和徐菲都是风姿绰约仪态万千的漂亮女孩,秦少芳则平凡。

  最先的时候,大概是一九九六年七月的某一天,经历了流水线工人、车间管理、职业介绍所掮客、广告业务员之后,充满了一种无法定位自己的失落,我决定出去租房做自由撰稿人,于是便与许兰扯伙成了一套两室一厅的临时房主。

  那天,我扛着硕大的牛仔包,气喘吁吁地跟在在房东身后,进门第一眼就看见许兰穿着睡衣仰躺在厅中沙发上看电视。她身子呈度钝角,双手枕着脑袋,胸部高高挺起“擎天两柱”直指天花板,肉色长丝袜裹住的双脚轻佻地蹂躏着前面的那张茶色玻璃小几,一双绒布拖鞋像癞皮狗样趴在地上,冷冷地注视着我这个不速之客。听到门响,许兰侧头看了我一眼,脸上掠出几丝不悦,待我走进房东指给我的房间后,厅里传来了她有些愠怒的责问:“我说你怎么搞的,租来一个男的!”

  房东的笑声显得有些下作:“是个卖字的,看样子有点像阳痿患者,不会把你怎样的。”

“孤男寡女的,终归不太好吧!”

“怎么不好?就算发生了不好的事,你完全可以按行情收取服务费啊!”房东把“不好”两个字咬得特别怪里怪气。

  许兰就没作声了。我心里一下明白了,这条妞是个性器官出租商人。这类商人在这城市一捞一大把,把避孕套扔得满街都是,害得许多环卫工人老是梦遗。

  没两天,一切准备就绪,我正式动笔开始了自由撰稿的工作。许兰的作息时间一般是下午五六点做饭,吃了之后出去寻找业务,深夜一两点或翌日凌晨六七点回来,一直睡到下午一两点,这就从时间上合理地叉开了我们使用房里唯一的一套炊具。经过这几天的暗自观察,我发现她使用餐具时总要反复清洗,仿佛我使用过就留下了特别的肮脏在上面,缘于一种自尊及反而更担心她的梅毒烂疮之类的细菌经过餐具传染给我,又几天后,我咬牙从不多的运转资金里挤出一笔自置了一套餐具。自从另买了餐具后,许兰对我的态度好转了不少,偶尔一起在厅里看电视时就肯居高临下地和我聊一些比白开水还要白开水的话题。

  不太愉快的是,两月后交水电费时,我和许兰发生了争执,公平些说,无论水电她都比我用得要多,到底多多少,无法确切计算,于是我就主动说均摊。可她不干,反而无理地说我整天都呆在家里,肯定比她用得要多,要我六她四。后来她竟然这么说:“你是个男人,应该显得慷慨些才行。”

  那阵子,我的自由撰稿工作根本还没收到效益,就很没男人气地说:“当生存发生危机的时候,你别指望我会打肿脸充胖子。”

  她愣了愣,最后无力地说:“你真会占女人的便宜,简直不是个男人!”

  我讥讽地一笑:“许小姐,好像你挣钱比我要容易得多,是吧?!你是个男人?”

  她又愣了愣,随后浮起一丝恼怒,气咻咻地说了声:“你……”随后气鼓鼓地扭着苗条的腰枝进了她的房间。

  我也愣了一会,坐回桌前,面对着草稿纸上密密麻麻的汉字,思维突然间万马奔腾般乱了起来,大脑一片混乱。我颓然长叹了一声。我知道是许兰的“不是男人”四个字击伤了我。我不由自主地想起了我的大学时代,那时的我是多么地男人啊!男人地和各种身份的人聊天、交往;男人地剖析社会、人生;男人地和许多女生谈情、做爱;就连后来被陆芙蓉的父亲陆副局长弄进监狱后都还男人地霸气十足……可如今,在南方,居然不是一个男人地存在于一个千人骑万人爬的婊子的意识里!

  我当然不愿自己是一个不是男人的男人。

但是我非常明白,要想把自己强大成一个真正的男人,别无所长的我还得依赖于手中这支笔。我开始更加勤奋地编撰一些可说是无中生有的故事,于是我的笔下出现了近乎七十年代的一些非常扯蛋的情节,同性恋、阴阳人、父女乱伦、母子通奸,等等等等,千奇百怪却又有板有眼。当仓颉老先生忘了申请专利的汉字经过我随意组装一番、频频排列在一些刊物上了之后,就有一些或属官方主办或是民间自发的文化活动邀请我参加,从而认识了秦少芳——一个爱好诗歌的女孩。

认识秦少芳之后,我就逐渐感觉到了,自己其实是一个男人。

3

和我一样,秦少芳也是一个相貌平凡的红尘芸生。平凡的程度,打个比方吧,一篇千字文中必然会出现若干个“的”字,她就是其中之一。她伯父是个不大不小的公司的老板,她在里面做文员,这种夹带血缘的雇佣关系使得她很有时间和我在一起。我俩交往稍显熟络之后,就经常在这个城市里最低档的小食店喝最低度数的啤酒,多数是她买单。本来作为她的收入,我俩完全可以去好一点的餐馆酒店,当然我们也曾去过两次,可是在那狗日的迷离霓虹下喝酒,我两次都失去了是个男人的感觉,于是我就诅咒不再去。可能缘于顾及我的尊严,秦少芳也不再去——当然是和我的时候不再去。有时我们也拎几瓶到我房里去喝。

  喝酒的时候,我们谈的最多的是关于文学和人生的话题。在如今社会,特别是在改革开放搞得如火如荼的南方,谈文学这个话题是非常可笑的。我们唯独没有谈论过爱情。在整整一年时间里,我们甚至连手都没好好地互握过一次,尽管有很多次在我那间小屋里喝酒时热得我俩都卸除了衣衫,甚至仅剩下几块遮羞的布巾吊在身上的相关部位。我们心态都是唯美的——关乎友谊的唯美。在这个难以捉摸透彻的城市里,相对于我和秦少芳两人来说,我们最需要的只是一种与时间相融的依赖和关怀,至于其它的所有世俗方面的,好像无关。

  是不是我们已具有了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禅悟?绝对不是。不怕大家笑话,有好多次聊天的时候,说着说着我就莫名地有那方面的冲动——这里必须声明,秦少芳的相貌确是平凡了一点,但身材却非常苗条性感,如果参加假面舞会的话,我肯定许多下流的男人都会滋生强奸她的念头。每次秦少芳一发现我的口齿开始变化、眼神有些异样时就会一针见血地说:“你不要想得邪歪了,名扬。我知道你此刻心里在想什么,如果你真有那方面的需要,我想我不会拒绝你,但是我担心以后两人都会陷入一种心灵的纠缠之中,我们的往来就不能再像眼前这般和谐了。”

  听了秦少芳的话,我就有些泄气,那种欲望就渐渐平息了下去。因为我知道,她的话隐含着至深的生活哲理。但每次,当秦少芳见我终未能跨出石破天惊的一步,她脸上就明显布满了某种失望,有时甚至会说:“你真不是一个男人!”她的关于“我不是男人”的话意与许兰当初骂我的完全不同,于是我们就心有默契地对望,对望了一阵,又心有默契地发出一阵苦涩的笑,笑了一阵,就都泪水不可抑制地淌下了脸颊。

想来至此大家都已明白,秦少芳和我来往密切,并不简单地因了她也爱好写作,关键缘于她实在也是一个相貌平凡的人。在打工族中,她的收入够可观了,但在这个美女如云的城市,在这个连贫穷的乞丐都只对漂亮女人感兴趣的城市,在这个连那些秃顶歪牙的老头都宁愿花三五十元租个面孔娇好的婊子的城市,秦少芳不得不恨铁不成钢地孤独着。孤独着的她和同样孤独着的我相识之后,密切往来就成了理所当然的事。可以说,孤独,是我俩友谊的纽带,是我俩友谊的天之使者。没有孤独,就不可能出现这种密切。换一个角度来说,我由衷地感谢这种孤独。

4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我和许兰的相处开始有些融洽起来。我感觉得出,我这位芳邻对我和秦少芳那种貌似爱情的密切往来有些儿嫉妒。她曾经很把我当成知己般地倾述内心,她说她很羡慕别人真正的爱情,但她却没有福份获受得到,因为每一个接触她的男人,无一例外地都是冲着她的姿色和肉体而来,当她把这两样东西端上去后,那些男人像吃菜一样,动完了筷子,而后就结帐走人了。

  我为她这种既比较生动又有些悲凉的自喻黯然神伤。为了给她一些安慰,我便装得有些天真地笑着问她:“阿兰,你仔细看看,我像不像那种男人?”

  许兰停止了言语,凝视着我,眼神有些怪怪的,好一会才幽忧地说:“你不是,但是你我之间根本不会产生爱情的。”

  我明白她的话意,于是不尴不尬地笑了。她也跟着笑了。笑着笑着,两人的眼角就都有泪水渗了出来,细细密密地。

  与许兰做邻居差不多近三年,她是“性工作”从事者,我也曾有两年多(大学最后两年多)的性生活经历,要说这么两人之间是纯粹的邻居关系,那绝对是个让上帝都会直不起腰的笑话,对读者来说也是不够真诚和道德的。

  性事第一次发生在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那段时间为了迎接香港回归,全国各地都进行了规模较大的打非扫黄的严整运动。好长一段时间,许兰都没敢出去联系业务,成天窝在家里看电视,间或到我房间胡乱翻读我的手稿,有一搭没一搭跟我胡址。专门的“性器官出租”从业人,在进行交易时,心里肯定充满痛苦和厌倦,可一旦长时间没有了,却又非常难受地渴望着。许兰的言行举止无疑告诉了我,她希望我能主动些,好让她的欲望在一种半推半就的状况下得以满足。说实话,我也有这方面的需要,但最初的时候,我很是反感她那种早已做了婊子却还想立个贞节牌坊式的挑逗。

从六月三十日上午开始,我就坐在客厅里与电视机眈眈对视着,收看香港回归的盛况,彻夜未眠,直到重播完第上遍已是七月一日下午,当时我已经疲倦得挪不动脚步了,头一侧歪就睡在沙发上了。那种差不多夜夜都出现的梦境当然地又出现,直到被一阵非常尖锐的电视声惊醒,我发现自己的身体发生了羞于见人的变化,裆部的裤子撑成了一个小帐篷形状。眼睛瞄向电视,屏幕上闪现的是“一级黄”,一对白色大鸟般的男女正在盘旋;侧眼一瞅,许兰那好看的嘴唇展示着一种恶作剧的笑,两眼贪婪地盯着我裆部。

  我脸突地红了,忸怩着侧立起身准备回屋,许兰一把扯住我的胳膊,喘咻咻气吁吁地问:“你到底是不是一个男人?他妈的!”我一下火了,饿虎下山般把她掀在沙发上,把自己的身子狠狠地砸上了她的身子……

“你真强壮!”这是发生性事后那个晚上许兰说过的唯一一句话,说了这个短句后,她就搂着我的脖子很快地睡着了。可我毫无睡意,双眼木然地盯着电视上依然夸张地呻吟着的那对白色大鸟,他们毫不知耻地翻上覆下,旋转、旋转、旋转……过了一会,我感觉眼角有些异样,举手一摸,竟是满手的泪。

  强壮!强壮!我身体强壮!我有男人的身体,或者说我有男人的正常生理。可我是个男人吗?我是男人吗?

那夜,比哈姆雷特那个是生或死更惨烈悲壮一百倍的问题折磨得我几乎窒息。

5

  如果世上真有审判道德的法庭,那么我必将成为一个万口唾骂的被告,说实话,我也会不讳地供认,曾经我的心态有些儿卑鄙。不,是非常卑鄙,甚至奸险。最初的时候,我心里是非常拒绝与秦少芳进行太密切的往来的,大学的时候,我曾经被若干美女热烈地喜欢过、爱过,对女性的姿色有种固执的挑剔标准,所以对实在太平凡的秦少芳,我真的是没有多大热情。然而随着往来的频率增多,我就越来越无法拒绝与她出入餐馆上下酒店了。我是一个收入不高的自由撰稿人,我再矜持也矜持不过酒菜饭汤对我寒酸肚子的诱惑。由是我想,我心地是卑鄙和奸险的。

  秦少芳是个心思玲珑的女孩,她很轻易地就看穿了我那几根弯弯的肠子。在一个两人都喝得迷迷顿顿的黄昏,我们去苏堤散步时,她两眼红红地告诉我,她之所以与我来往,完全因了我和她都是孤独的。她说她的心态和别的面目平凡的女子一样,当然也幻想自己有一副漂亮的姿色,但不负责任的父母留给她的这个悲怆事实却已无可更改,开始的时候,她脸上还有些许哀伤,末了她竟然笑了起来对我说:“你尽可放心,和你来往并不等于要嫁给你。”

  我略带促狭地问:“那你会不会一不小心爱上我?”

  她的表情一下黯淡下去,眼神有些忧郁,过了好一会才说:“或许我已经爱上你了。可是这年头,爱情却是一件多么脆弱的易碎品啊!”

  我深有同感。比如吧,秦少芳这个人,她的聪慧是值得爱的,她的为人是值得爱的,她的身材是值得爱的,她的钞票也是值得去爱的……可她的容貌!就因为她那不值得爱的容貌,我就不由分说把她所有值得爱的统统抹杀。

  认真说来,秦少芳其实是一个有些儿气质的女孩,她的气质表现在很多方面,善良温和的心地、激情浪漫的生活期望、聪慧贤淑的素养、孤独而不失豁达的情怀,等等。

  还在两分钟前我就说过,秦少芳是个心思玲珑的女孩,她直觉到我和我的芳邻许兰之间发生了不同寻常的故事。一次去汤泉游玩,原准备是要露天夜营的。喝酒的时候,她直通通地问我:“名扬,老实告诉我,你和那个臭婊子上床了?”

  我装傻:“哪个?”

“许兰。”

  我暗自一惊,低下头抓了一条香蕉到手,企图借剥香蕉予以掩饰。

“不要回避我的问题。”秦少芳举着一个空酒瓶抵在我下颌,使力把我的脸托起来。我看见她眼里盈着深深的哀伤。

“我,我需要女人。”我的语气明显中气不足。

  一个酒瓶在不远处爆开了花。“唏哩哗啦!”摊在塑胶布上的易拉罐、花生、啤酒等等食品被扫得一地零乱,像一个乱了套的世界。秦少芳眼里喷出了通红的火苗,鼻孔里卷出的气息粗重凄厉得如我故乡的冬风。

  我怔了好一会。我突然伸出手扯住她的长发往怀里猛拽,愤怒地说:“男人的荷尔蒙,男人正常的荷尔蒙总不能靠自己的一双手去解决吧?!你个死八婆!”

  秦少芳大约是被我的咆哮震住了,柔顺地伏在我怀中,渐渐地抽泣出声。我的大脑被她拉锯似的哭声扯成一片空白,搂着她的双手在她的背上毫无意识地来回摩挲,一会儿,我心里竟莫名地淌过了一股暖流。

后来,我们取消了露天夜营的计划,去一家旅店开了一个套间里的两间房,睡觉的时候却躺在了同一张床上。在整个过程中,我们都几乎没有说话,只是行动上却极度默契。

若干时日后,我对那个晚上得出一个结论:一个五官平常的女子流出的处女红和所有女人的一样鲜艳、夺目!

6

  和许兰做了近三年的邻居,并且若干次发生性关系,但我对她这个人,特别是性格方面,可说是毫无了知。唯一能让我真切地感受到的是,随着同在一个屋檐下的时间长了,她越来越把我当作值得信赖的人,关于她的生活习性、家庭境况、心理隐私……一切都不刻意掩饰,都任其自然流露。仿佛我是她的亲人。

  但我清楚这种情感绝对不是爱。

  有一段时间,她的心情显然很不好,脸上经常是焦躁不安的表情,时常莫名地哭,哭了又笑……把我折腾得静不下心来写作。我问她,她却一反平常地不告诉我,我就只好劝,文不对题地劝,加以一些插科打诨。可她好不了几分钟又故态复发,如此反复,我烦得失去耐性和理智,就冲她发火。结果可想而知,针尖对麦芒的我俩往往便会挖空心思地辱骂对方,根本不顾及我们之间已有了若干次的那份肌肤之亲的情份。

  她说:“你吃饱撑的?我自个儿生闷气干你屁事,你整天写写写,没见写出好大个卵名堂!”作为妓女,她说粗话绝不逊色于男人。

  我非常恼火,就想给她最致命的一击,“是的,我的字没有你的肉值钱,可你的破玩意还不是让我白操了若干次!”我一脸愤怒地讥讽。

  对于如许兰身份的人,这句话的杀伤力无疑是巨大的。她一听,猛地向我撞了过来,我原本以为她会瞬间惨白着脸蹲下身去屈辱地哭,就没提防被她一下撞倒在地,于是两人便撕打起来。我猜想后来秦少芳就是从我耳根下面的伤痕发现我和许兰发生不同寻常关系的端倪的。因为那些伤痕明显属于女性指甲的杰作。

  平时没事的时候,许兰要么自作主张地帮我誊写稿件,要么租一些黄碟来放,或者唱唱卡拉OK。她的歌喉极好,唱技挺专业的。后来我问她,才得知她毕业于广西艺术学院音乐系,原先分配在南宁市歌剧团。剧团一直不景气,只有一些大节庆和外宾来访才有演出,工资死少,又不准出去炒更,加上掌握实权的副团长老是拿一些小恩小惠来纠缠她,意味索然的工作和生活状况促使她一气之下辞职来了广东。最先她是在深圳红都酒店做MTV包厢歌手。耳濡目染了许多同行姐妹过上奢华的生活,她的人生观自觉不自觉地改变了,一个大款向她提出包她的意思时,她没怎么考虑就答应了。后来她觉得做笼中金丝鸟高贵固然高贵,却无半点自由的空间,于是有了振翅高飞的念头。谁料那个大款有些儿变态地迷恋着她(当然不是爱),花钱雇了两个盲流盯着她。无奈中她只好让那两个早已对她垂涎欲滴的盲流尝了几次腥,给了她一个逃离深圳的机会,于是她辗转到了惠州,做着自由无限的性器官出租商。

  许兰曾对我说过,她对自己走上这条路谈不上后悔不后悔,反正当初是为了享受奢华的物质生活才打开端口的。她洒脱地说,只有付出才有获取,只是选择的方式被世人鄙夷而已。她甚至很淡然很从容地说了句很哲人的话:猪朝前拱鸡往后刨,都是为了生活!

  话虽说得万般豁达,我却还是从她眼眸深处捕捉到了一抹哀伤,于是就想像,其实她心底还是有些怆酸的。但我没点破这一发现。

  因为密切的往来,她和秦少芳也变得熟起来,逛街购物是女人的天性,她们两人收入都不菲,时常相约着满惠州跑。但她很少与我们两人同时在一块,有好几次,我们本来聊得好好的,秦少芳一来,她简单问候两句后就会找一个毫无破绽的借口离开,要么纯粹出门逛街去了。她很欣赏秦少芳,老是叫我要把握好机会把秦少芳搞定,不然煮熟的鸭子飞了,多可惜。我就邪里邪气地盯着她:“可我已经把你吃进嘴里了呢,你还不是要飞?”

  她对我不严肃的神态很不满,总是把我脑门狠狠敲了一记。有一次她肯定地说:“名扬,要是你放弃了秦少芳,总有一天你一定会后悔的。因为她是个好女孩,看得出对你也很痴情。”

  这句话她只说过一次,后来也果真被言中了。但当时我却笑嘻嘻地对她说:“要是一辈子能与你这么漂亮的花姑娘过生活,我就绝不会后悔。”

  她就拿我取笑:“秦少芳长相是不出众,可你也不咋样啊!你俩并排在一起,我打赌,谁都会说:这两口子,般配!”

生活好像就变得有滋有味起来了。

7

那次游玩汤泉的第二天返回市区时,秦少芳说她已漂泊多年,算得是一个对世事有所见地的女孩,说能认识我并和我成了很好的朋友是她长这么大以来最开心最幸福的事。她把“很好的朋友”五个字咬得很重很意味深长。她说她伯父在湖南长沙开了间专卖店,决定让她去负责,她说她将在离开惠州之前送给我一件礼物,给我一个塌天坍地的惊喜。说完后她就打的回公司上班去了。她从容自若的表情,好像头一夜我们在汤泉的事根本没发生,就像一个梦,天亮了,人醒了,梦就散了碎了一样。望着她猫入的士的背影,我有一种失落的心安。

于是接下来的日子,我就常常以玩笑的方式询问她的启程日期,盼着她早点离开这个城市。其实我心底并不相信她会有什么激动人心的礼物送给我。眼下这样一种社会形态,连她洁白无瑕的处女之躯都没能让我太多感动,还有什么能让我塌天坍地地惊喜呢?除非福利彩票头奖。可她秦少芳却不是福彩中心那台吃人不吐骨头的摇奖机器。而我,也只不过是觉得这种死水般沉寂的生活太无聊、太颓废了,迫切地需要一些新鲜和刺激。

一九九八年秋天的一个黄昏,我在深圳参加一家杂志社的笔会。我站在高高的地王大厦顶楼上,时而赞叹时而“啊呸”着深圳这座繁华逼人的城市,CALL机响了。是惠州CALL来的,用的是自动台,不知姓氏,就猜想着是许兰或者秦少芳。复机过去,是秦少芳。话筒里她的声音因为激动而有些走调:“名扬,你个衰仔跑哪去了?啊,深圳?快回来,一定要快!”那走调的声音有些像被宠坏了的猫乍受委屈发出“猫咪猫咪”的怪叫,听起来很让人难受,于是我就说:“秦小姐,请控制一下情绪好吗?是不是要生BB了?这么激动!”

她根本没听出我的调侃,“还记得我曾给你看过的那首《请抚摸我的红唇》吗?我收到发表的样刊了,省级权威刊物的,快回来给我庆祝庆祝吧,朋友!”

我有些不在意,心想不就是一首诗由手写变成了铅印字么!我觉得她有些小题大做,甚至得意忘形。可当我放下话筒,却发觉自己的心跳已经快了好几拍,诧异之下仔细探究,才不得不承认我也在为她激动——我在为一个真真诚诚地叫我一声“朋友”的女孩的成功而激动。我甚至一下子想起那次汤泉之旅的第二天早晨,她曾说过我们是很好的朋友的话。

我以最快的速度搭上了返回惠州的快巴。

《请抚摸我的红唇》这首诗我是读过了的,不怎么好,不懂诗的我都这么认为。但当时为了让她不致失望,我违心地说:“不错,特别是这段,富有想像和激情。”

秦少芳当时很高兴,从我手中抢夺似的拖过手稿,双手虔诚地捧着,声情并茂地朗诵起来:“女子的倩影绰绰约约/浅浅的红晕/钉在日落的门楣/透过你圆润的手指/我轻阖的红唇/已在千年前芬芳……”说实在的,我当时根本没留意她到底念了些什么。我唯一留意并记住了的是她的表情——一种对文学极度虔诚的表情。那种表情使我非常感动,并使我不由自主地忆起了自己的学生时代的创作心态。

  我赶到秦少芳的伯父的公司时,门口除了一个女孩倚着围栏俏立着外,再无其它。女孩穿的是蓝色工衣,下身着一条绿白相间的小花朵长裙,秋风不时掀起她的裙裾,两截藕白的小腿肚在我眼中不停地跳跃,直至跳跃成一种诱惑、跳跃成一种令我血脉贲张的冲动。在那瞬间,我不可救药地迷上了那张泅着无限忧伤却俏丽无比的脸庞。

  我故意在女孩面前来来回回地踱着方步,反抄双手一脸深思状。女孩注视了我几眼,出人意料地开口了:“你就是名扬吧?!秦少芳还有点事,要你等会。”女孩微笑着向我走来,那笑容很忧郁很古典,像极了初恋情人陆芙蓉出嫁前最后一次来监狱探望我时的笑容。那种笑容千百次地出现在我梦中。

  我是非常喜欢那种笑容的。但此时,我同时明白了秦少芳已把我的丑陋推销给了眼前这个女孩。我敢肯定秦少芳是这样对这个女孩说的:“你在厂门口帮我等着,看见一个面貌丑陋的男孩,肯定就是名扬。”这不,我只在女孩面前走了两转就被她认了出来。我心中很是沮丧,但是我没法儿使自己生气起来,因为女孩伸过来的那只纤手太好看了,仿佛充满魔力般平息了我内心被人出卖的怒火。

  秦少芳是刻意施上厚粉后才出来的,嘴唇涂得红艳艳的。她快活地大嚷:“走,去绿岛,今晚非得好好喝两杯。”她把红唇对准我,夸张地吐了两下舌头。我一下想起了她那首《请抚摸我的红唇》,心说,这女孩怕成诗魔了。

  那个女孩的表情有些不愿去,但秦少芳硬把她拖着挪动了脚步。秦少芳边拖边对我眨眼睛。走着走着,秦少芳突然拍了下那个女孩的肩膀,停下了脚步,神经质地冲我叫:“天,忘了给你介绍,她叫徐菲,我的好朋友。”

  于是我知道了女孩名叫徐菲。我向徐菲殷勤地点了点头:“你好!认识你真高兴!”

  这晚秦少芳点的是白酒至尊——茅台。斟酒的时候,徐菲右手握着酒杯,左手罩住杯口,一脸犹豫。秦少芳直直地凝视了她足有一分钟才说:“菲,放开点。人一生下来便被某些世事套住了,人一生的奔波折腾就是为了挣脱这些套子。”

  徐菲默然了一会,双手离开了酒杯。

  我对两人的言行举止感到有些莫名其妙,但我什么都没问。

  这中间,还没醉的时候,我们跳了几支舞。最先是秦少芳主动邀请我的。她引着我有意转到了徐菲看不见的角落,我猜测她有话要说,就问了她。她贴我更紧了点,声音异乎寻常地温柔:“名扬,请抚摸我的红唇。”

“又要念你那首诗?”

“不,我说的是真的。”

“为什么不叫我亲吻你的嘴唇呢?”我有些诧异,随即玩笑着说:“有请秦小姐闭上眼睛吧。”

  她流露出没有得逞的恼怒,故意踏错节奏,狠狠踩了我一脚。又转了几圈,她说:“徐菲是我要送给你的礼物。”

“我已隐隐猜到了。”我轻描淡写地说,过了十来秒钟后又问:“你是不是很快就要离开惠州了?”

  我以为她会接过话头,可好半天她都没出声,我就去捕捉她的脸,四目对视瞬间,我清晰地看见她眼窝里的泪水,已有几滴滑上了脸颊。我一下子神思大乱,接连踏错了几步。我们只好提前结束了舞步。返回座位时,我感觉喉管处有块硬硬的东西塞在那里,死难受。

  我邀请了徐菲几次,她总说不会跳。“不会跳”三个字吐得像金属碰撞般铿锵和质地坚硬,砸得我一腔恼火又满腹沮丧。后来,在秦少芳的再三催促下,或者她自己也感觉不应该给我太多难堪,她终于把她的手放入了我已伸了好几次的手中,拥进了舞池。当时舞厅里放的是慢四,节拍温柔而缓慢,我有了种满世界的浪漫情怀全堆集在这个舞池里的感觉。这种感觉使我双瞳濡着无数幸福。隐隐约约的彩灯把徐菲的脸孔遮掩得很模糊,我就像搂着一团虚无缥缈的雾。她一直低眉顺眼,我忍不住问:“徐菲,你为什么一直沉默寡言?”她头侧了侧,说:“我性格是这样的。”

  她侧头的时候,有几丝头发从我颌巴脖颈一带拂过,仿佛夹带着一种温暖。我的心一下子柔软了下去,冲口而出:“你听说过‘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个词么?”她仰起脸又露出了那种微笑,而后摇了摇头,轻轻吐出了两个字:“不懂!”

  正想开口再说些什么,秦少芳却走了过来,说她伯父急CALL她。我知道她的意思,心里突然涌出强烈的歉疚——多好的女孩啊,把自己最纯洁最宝贵的第一次给了一个男人,却又那么宽容、煞费苦心地为这个男人寻找一个能够让他着迷的女人。自从相识以来,我却极度吝啬于向她付出任何东西,总是一副心安理得样地接受她所付出的一切。可她毫无怨言。她这种毫无怨言是不是完全出自一份极痴的爱情?而像我这样一个无良心的家伙,她付出这样一份爱是否值……?我有些儿犯迷糊了。

目送着秦少芳那美丽的背影消失在舞厅大门外,回过神来,发现自己还牵着徐菲舒软的小手,对秦少芳那种歉疚就被一种温柔在握的愉悦替代了。

8

我承认,我是一个心地残酷而冷血的人。至少秦少芳是有资格指着我鼻子这么骂我的。这或许就是在广东六年,操笔为生四年却没人认可我是作家的原因。作家是有爱心的,为人为文都是这样。谁都知道作家是最风流最热衷折腾出一些半途而废的爱情的,但在最后分手时他们都能倒出来一大堆冠冕堂皇的、最感人肺腑的借口,让那些个既献了身又动了情甚至还破了财的女孩或女人生怕给他们带来太大压力,捧着一段美好的记忆主动离开。我就没办法做到这一点,我伤了秦少芳的心,我连一个柔软的借口都吝于去找,我甚至冷漠地认为我们那样一种密切往来根本没有找借口的必要。在挥手时,我甚至没说一句祝福的话。

  当我和徐菲在秦少芳的努力撮合下,终于按照大众流行方式有了一些约会时,秦少芳就启程去了湖南长沙。就在列车即将发出前两分钟,秦少芳问我:“你心里真的对我一点都不留恋吗,名扬?”

  我想我心底还是有些留恋她的——留恋她的好!她的对我的好!可是我知道她的性格,倘若我说留恋,那么她有可能去湖南一段时间就会想方设法重回惠州上班,并且破坏我和徐菲的发展的,尽管我们的发展是她自己煞费苦心促成开端的。我笑了笑,说:“我们不是顶好的朋友吗!何况我这么丑陋。你应该明白,像我这种自命不凡的丑陋男人最大的愿望就是找一个漂亮的女人。”

秦少芳就开始流泪。我假装没看见。

我的血是冷的,我成不了作家,几年前边江市那个青年作家名扬已在监狱中死了。现在的名扬只是一个靠卖字维持生计的人,谋生的方式和妓女卖身同出一辙。

估计许多读者读到这里,已经觉得我的叙述失去了头绪、显得杂乱无章。是的,我自己也感觉到了这一点。这可能与我一直以来的心境有关,自从当年在老家边江市被那场我投入真情的恋爱送入监狱后,我一直让自己的思维和情感处于恍惚游离的状态之中,却又挟裹着一股浓浓的愤世嫉俗。

  也就是说,生活的真正多彩,或说曲折吧,是在我就读边江大学之后。那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期,作家的地位正是被神圣着的顶峰期,虽然我仅有一米六八,并且相貌不端不正不耐看,但在学校里,不仅仅我所在的中文系,就连另系的校友都熟知我的姓名。从他们眼中,我随时都能捕捉到那种羡慕和欣赏的神色。我的感觉非常之好,特别是一些女生对我的暗含情愫的举止,使我那颗出生卑微却虚荣的心灵感受到了一种生活的幸福。

  从八十年代开始,一些思维、行为都非常怪异的诗人随心所欲不负责任地折腾出了一个又一个“朦胧”、“后朦胧”、“新体验”之类的名堂,小说体裁也跟着呈现出多元化色彩,祖国大地一片百花齐放的蔚然景观。我从一个最贫困的乡下少年成长为一个负有盛名的青年作家,生活进了繁华的都市,一路上受到许多不合乎我成长环境的礼遇,这种生活态势不经意却固执地把我喂养成了一种最自负又最自卑的心理,这种心理意外地让我的作品显得别样动人。随着一系列比较新潮的小说发表,许多女生读得既热泪盈眶又心毛火躁,便不可抑制地爱上了我,系花陆芙蓉更显得不可救药。

  当时十八九岁的我情窦初开,在声名之下渐渐迷失了自己,心说:“爱就爱吧!”

  直到陆芙蓉的肚子一天天大了起来,我才知道她的父亲竟是边江市公安局主持全局工作的常务副局长。就在我努力着想陆副局长接受我做他的乘龙快婿的日子里,九十年代的脚步一点一点地逼了过来,在经济大潮的侵袭下,作家的光环无可奈何地一天天黯淡下去,有一段时间社会上竟流传着这样一种说法:作家就是物质生存比乞丐稍次谋生方式比妓女稍好的一种行当。

  最先的时候,陆芙蓉的父亲陆副局长见我才十八九岁就成了全市甚至全省有名的校园青年作家,加上认为我和他的女儿只不过是单纯的同学关系,偶尔去一次他家的时候,他都会亲切地拍拍我肩膀,鼓励说:“年轻人,好好写,写出第二个茅盾来。作家是穷了点,但高尚。”可后来他发现我和他女儿的关系不同寻常,态度一下大转变,我不再高尚了。总结他辱骂我的话,一,他不仅瞧不起我不出众的相貌;二,他也鄙视我乡下崽儿的出身;三,他更愤恨我写字的行当。缘此种种,他要不惜一切斩断我和他女儿的情丝。

  或许陆芙蓉确是真心实意地爱我,当然我对她的感情也不含杂质,好长一段时间,陆副局长在他女儿身上都没能打开缺口,便在我身上打起了主意。于是就在我正为毕业煞费苦心地玩命的一九九0年初夏,我成了一名强奸犯,被陆副局长的一些弯七拐八的关系投进了监狱。日落黄花的省、市两级作协四处奔波无效,我被法院判处了七年有期徒刑。

  其实陆副局长诬陷我的情节很简单很老套,许多作家都在自己的作品里虚构过这样的故事,然而我却是千真万确地撞上了。

  当时我为了写作,在离校一里多的一条巷子里租了间房子。那天晚上自习后回去,还没走到巷口就听到不远处有一个女人的声音在大呼“救命”,那一段时间边江市频频发生女性被强奸的事,我一听,心说:“糟了,又有一个女人要遭摧残了。”于是一拔足循声飞跑过去。在不远的墙角拐弯处,借着昏黄的路灯,我看见一个粗壮的汉子搂着一个女子,女子双手乱舞双脚乱蹬,身子像扭麻花辫一样在汉子怀中挣扎,嘴里尖厉的呼救声接连不断。我怒火万丈,冲过去就狠劲挥了那汉子两拳,那汉子松开女子,张开十指向我脸部抓来,于是两人便撕打在一起。我当然不是那汉子的对手,就在我快支持不住时,远处有几根电筒照了过来,紧接着就是一阵又响又紧的跑步声由远而近。汉子可能慌了,猛一下把我朝女子推去,当我控制不住那股巨大的推力,随着惯性把女孩压倒在地上还没爬起来时,那汉子已跑没影子了,而那些闻声前来救援的人——其中有几个戴大檐帽穿制服的——已跑到了我们跟前,几根电筒齐刷刷地照在扭成一团的我和女子身上。要命的是女子这时还在尖厉地大呼:“救命啊,救命啊……”

  我就如此简单地成了强奸犯。一直到四年后,陆芙蓉迫不得已按她的父亲的意愿嫁了人,臭名远扬的我才突然间(注意,是突然间)因改造积极,减刑,提前获释。

生活就是这样让人难以意料,一不小心,一件或喜或忧、或好或歹的事情就很突兀地摆在了你面前,人的神经也跟着变得一惊一乍了,总觉得没活在一种最佳的生存状态里。

9

  那天晚上跳完舞后,我是用步行的方式送徐菲回公司的。不知为什么,我总觉得所有的路灯都是昏暗的黄色,我的心情莫名地压抑。一路上,也许是徐菲的艳丽太让我入迷令我急于表现自己,也许是酒后的人都会那样,我一直喋喋不休地诉说自己伤感的生活、情感历程。徐菲仍然沉默寡言。我们的手几乎是挨在一起的,但我却没有了舞厅里的勇气去握她的手。我怕她拒绝,那种拒绝会让我的心很难受。

  送她回到她宿舍后在独个返回的路上,我感觉头有些晕,就找了路边的一条石凳坐了下来,准备休息一下再走。坐了一会酒劲就上来了,就躺在石凳上睡着了。第二天醒来时才发现自己被当作盲流,不知怎么地被巡夜的治安弄到了一间铁皮小屋。

  这样的结果当然要罚款,何况在这个城市我没有正当的职业,所有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已于半年前不小心弄丢了。我从公安严厉的口气中得出这么一个结论:自由撰稿人和性器官出租商都是可鄙的,但他们更乐意承认并欢迎后者在现实生活中的存在。

  我的芳邻许兰花了三千元把我赎出去,让我打了张欠条给她。

  这时的许兰因为医生的一句诊断——你再在这条路上走下去,将会丧失生育能力——吓怕而金盆洗手了。好在她有一笔不菲的积蓄,便在不远的鹅城广场租了间门面,卖时装。大约在七八个月前,她认识了一个很高大帅气的男孩,那家伙是宁夏一家制药厂在惠州的销售经理。他主动出击,很快就俘获了许兰的芳心。两人走在街上,不管相貌、穿戴都很般配,每每望着两人的亲热状,我都有些嫉妒。

  我的自由撰稿收入不甚理想,每月除了房租、生活、稿笺邮资之类,便所剩无几。我曾有过冲着许兰的钱的念头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阿兰,我们两个干脆合伙过一辈子算了。”她总是笑笑,说:“不可能吧?!你又不会真正爱上我。”于是我们都心照不宣地转了话题。

  她明白,我是冲着她的姿色和钱而说这种话的,她呢,一个完全了知她底细的人是不适宜她嫁的;而我也清楚,我丑陋的外貌她是没有一辈子都去面对的耐性。这是一件非常合乎现实逻辑的事。只不过,曾经多次的肉欲关系使我们成为相互真诚的好朋友。

  当我好不容易将她的三千元攒齐还她时,已是四个月之后,再过半个月时间就是一九九九年的春节了。许兰把那张欠条给了我,催着我烧毁之后,从我刚还她的三千元中抽了一千元递了过来,说:“送给你的,给你那个什么菲的买点什么礼物吧。”

  我不接,说:“反正她又不爱我。”

“表示一点心意吧。或者自己过个像样的年吧。”小我四岁的许兰一脸大姐姐似的怜爱。

  我想了想,就接了过来。一九九七、九八年两个春节,因为有秦少芳、许兰两位女财神一起,都过得热火丰盛。可如今,秦少芳远在湖南,许兰已经银行按揭买了房,东西搬得差不多了,将在自己的新居与她的男友欢度春节。我想,就把这一千元寄给远在边江市农村的父母吧,近两天估摸能够收到两笔合约有七八百元的稿费,过年已够了。至于到时真有买点什么礼物送给徐菲的必要的话,就去许兰的店里挑两套衣服给她。

  后来果真还去了许兰的店里买衣服,许兰当然坚决不收钱。推搡了几下拿钱的手,突然有种理不清头绪的怪念头迫使我冲口而出:“你干脆爱上我算了吧!”

我的话让当时也在场的徐菲和许兰那个男友惊愕地张大了嘴巴。许兰愣了愣,突然骂了句粗话:“去你妈的!”

10

忧郁的美女徐菲依然那么忧郁,整天都是颦眉蹙额的,虽然频频答应我的邀约却总与我保持着若即若离的状态。

秦少芳每周都要从湖南长沙打电话到楼下小卖部找我,问我和徐菲的进展情况,我原本是想对她说真实情况的,可想到她对我的感情及我们之间发生的事,最后只好说:“进展正常。”她在电话那端显得很高兴。她大约根本没听出我有些无奈和沮丧的语气。

  一九九九年的春节就在我对爱情很消极很被动的求索中不可拒绝地来了。除夕的晚上,我和徐菲是在我们第一次跳舞的绿岛俱乐部吃年饭的。记得那第一次来绿岛是秦少芳为庆祝她的诗作《请抚摸我的红唇》发表,喝的是茅台。也是那次,因为跳舞,我得以第一次触摸到了徐菲那酥软的纤手。

  由于受太平洋的寒流影响,这个除夕很冷,且不时有风。我原准备在绿岛不遗余力地将徐菲灌醉,而后带回我的住处。说实话,我已渐渐对徐菲的求爱失望,并且没有了耐心,我已准备承认,世间所有面目丑陋者都是不应该得到美女青睐的。

出人意料的是,平时老是冷场的徐菲这个晚上兴致反常地高涨起来,刚坐下来她就主动说:“喝点啤酒吧,不要喝醉。吃饱饭后到街上走走,再去你宿舍聊天。”

从绿岛出来,街上荡满节日的欢乐气氛,我侧脸悄悄地看徐菲。她一脸的彤红,不时露出不由自主的微笑。我第一次发现,她的酒窝和别的女孩不同,别人的酒窝都是在离嘴角不远的腮部,她的却在离眼角不远的下端。这是个惊奇的发现。我把这个发现告诉了她。她听后轻轻地“哦”了一声,随后笑意盈盈地嗔我一眼,说:“平时说得怎么怎么,其实你根本没用心留意过我。”

走着走着,徐菲突然发出一声惊叫——“花!”她说她看见了花。我有些怀疑地顺着她手的指引,果然看见了在用来绿化城市的圆形大花圃里那些猫伏般的盆景树上,真的挑着星星点点的白色小朵。花很小很小,小得连白天都会被过往的行人忽略,但却在这个千年的最后一个除夕夜被徐菲发现了,它们在昏黄的路灯下,寂寞地绽放着白色,显出一种忧郁的美。

仔细观察了四周,确信没有城管,我迅速跳进去折了几朵,捏成一束后递给徐菲。她仔细端详了一会,也折了一束,就拉着我往宿舍走。在经过一家精品店时,她买了一个精致的花瓶,把花装了进去,放在我写稿的桌上。做这一切的时候,她充分发挥了女性仔细的特点,为了防我不小心碰倒,她又折身下楼买来一块有较深槽穴的大理石,用强力胶水将大理石与桌子粘紧,而后将瓶放进槽穴里。做完这一切,她开心地笑了。我默默享受一阵她的开心给我带来的突发性的喜悦后,凑近去看那束花,才发现它枝多花少,一束花其实等于一束树枝,不过却溢散着一股淡淡的沁人心脾的清香。

  时间已有些晚了,我望了她几眼,终于鼓起勇气迟疑着说:“今晚就在这里,好吗?”

  她没出声,望了我一眼就低下了头。我的胆子大了些,伸手去拉她,她没动,也没有拒绝的反应,我就把灯扯灭了,把她搂在怀里。躺上床的时候,我感觉到了她的身体在轻微地抖索。这时,夜静得很深,两人的粗重喘息在空洞的房间里来回滚动。当她不可抑制的第一声呻吟不小心奔出了嘴腔后,她就完全放开了,主动地迎合着我。

  她的表现很娴熟,和妓女许兰那般疯狂,完全有别于记忆中陆芙蓉和秦少芳与我的第一次。这个念头当时只是一闪,随后的时间我被她蛊惑的呻吟和自己如火的欲望淹没了。

  此后,不需我邀约,徐菲主动地成了我宿舍的常客,但我分明地感觉到其实我们的相处没有欢乐的气氛,我为这种感觉有些恐惧。我把该说的和不该说的话在聊天中都说给了她听,包括一些很具悲剧色彩的梦。她依然是原来的样子,低眉顺眼,沉默寡言,只不时发出一声长长的轻微的叹息。

  当有一天,我从一本情感杂志上读了一位爱情写手的《爱情三叹》后,突然明白了,我无法接近,更不用说获得对徐菲期待中的那种美丽的爱情,于是一颗心便慢慢地冷却下来了,只把她的到来和离去当作一种灵感——一种能让我的文章融入凄美的灵感。

  后来,我竟然渐渐地失去了男人应有的雄性——做爱的时候,我总控制不住把平日冷漠忧郁眼下却疯狂异常的徐菲与陆芙蓉、秦少芳那种羞涩忸怩欲迎犹拒联想比较起来,这一联想比较就使本来雄心勃勃的我一下泄了斗志。

我也从徐菲眼中真切地看见了她的嘲讽——对我的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嘲讽。

11

  春天仿佛对广东情有独钟,它强烈的脚步来得特别早。我似乎也受到了春天的感染,在文联的几位老作家的鼓励下,我重新开始了小说的创作。我是有信心在这方面闹腾出一点成绩的,毕竟学生时代我有这方面的基础。

  然而一件事无情而彻底地摧残着我的意志,我更甚地感觉到了生命的无奈和无趣。

  许兰自杀!

  许兰自杀的原因始于她发现自己同时患上了两种性病。在很长一段时间,也就是她出租肉体那段时间吧,她频频与性病结缘,但出于她当时的生存方式,那是情理中的事。后来她金盆洗手了,也就与这种东西扯不上关系了,很显然,那祸害是她男友带来的。

  许兰很爱她男友,也理解男人的花心,更或许是任何一个性器官出租商从良后,哪怕再有钱,心里都认为自己是没资格要求男友或丈夫对自己忠心的,许兰只是委婉地劝男友,因为她深知性器官出租商对男人的潜在危害。谁料这家伙打开始就是逢场作戏,是冲着她的姿色和钱来白玩的,也不知他是从哪里得知许兰的底细,也或许是许兰自己对他坦白的罢。他竟然万分恶毒地说:“你他妈一个被搞成火车头都能开进去的臭婊子,真还相信有人会爱你?得了吧,傻瓜!”那家伙扬长而去,从此失去踪迹。许兰去他原供职的药物销售处打听,才得知那家伙成天只知吃喝嫖赌,挥霍公款,早在两月前就被除职了。

  许兰好不容易设计成的爱情泡沫般破灭了,气极而想绝。

  凭良心说,许兰对我是够好的,虽然我们之间有过肉欲关系,但那绝对不是爱,我们心中都是把对方视为真诚朋友的。然而她弥留之际给我留的那封只有一句话的短信却如一把利刃捅入了我心脏。那句话是——世上的男人没一个好东西,我也怀疑你!

  刚听到许兰自杀的消息时我是非常悲伤的,可是看到那封信后,我一下把世上的一切,包括美好的和罪恶的,通通否认了。我心里愤恨地诅咒:你个臭婊子,古言都说人之将死,其言必善,你他妈的临死时却给我留下这个巨大的伤痛。你不留这句鸟话,至少还有我名扬会为你真真切切地悲伤和哀悼,更可能写一些文章永远缅怀你,这下好了,我们之间百了。

  我也气极。差不多气疯的我根本不配合把信转交给我的警察的有关询问,也没静医院紧急抢救的许兰的生死结果。当后来的某天,经过九死终被救活的许兰突兀地出现在极度伤感的我面前时,我把当时对她的诅咒一字不留地念给她听。她一直没出声,先是一阵疲惫恻然的笑,而后就无声地流起泪来。

  我跺了跺脚,“呸”了口唾沫,转身就走。

  她在身后破口大骂:“世上的男人都不是好东西,你名扬也是。”

  我转首接连回应了她三句:“我不是好男人!我连男人都不是!我甚至不是人!”想想不解恨,又撂了句:“你个臭婊子!”

  我相信她不会再次自杀。因为她已重生。

  我也相信她感觉得出我心里已经原谅了她。我只有原谅她,毕竟她是死过一次的人了。

但那种刻骨的伤害永远不可能消失。

12

  秦少芳打电话来告诉我,说她有事来惠州,到时她会和徐菲来我处喝酒。

  我就一直等着,心头有种说不清的欢欣。这段时间我心头一直被许兰那封信和她本身自杀的事件的打击给充塞着,神思恍惚中的我发觉自己还是挺想念秦少芳的。那是一个心思玲珑善解人意温柔善良的女孩,也是一个真正爱着我的女人。我甚至想,她不就是相貌平凡了些吗,可我自己比她还丑陋呢,我马上快三十岁了,人说三十而立,不说立志吧,凑凑合合与她立个家也不是什么坏事。这样想着想着,我的心就有了种温馨满怀的感动。

敲门声是在一个夜晚的十点整响起的,感应告诉我是秦少芳和徐菲到了。起身开门,却只有徐菲站在门外,带一身初春乍暖还寒的寒气,手里捧着一束我们除夕夜在花圃里折的那种花。花枝的下部插在一个很具情调的花瓶里。

算起来这是她第一次主动送花给我。我有些高兴。我发现那种枝多花少的无名小花有了花瓶的陪衬竟然也很不错,除却了它的粗劣和卑微,余外它却展现出一种谦谦君子的优雅风度来。我感觉经过岁月和世事磨砺后的自己和这种花是多么地切近,我想,她是不是开始发现了我的这一可爱之处。

眼前的送花人徐菲更让我仿佛深入了温暖的春天,也仿佛像花一样美好的爱情正在向我靠近。

  我说:“秦少芳不是说要来惠州吗?她来了没有?”

“来了。她在楼下等你。”

  我的心颤了一下,急急忙忙跑下楼去,可是楼下没有秦少芳,抬眼四望,只看见众多的陌生人里有一个穿红衫的熟悉背影,正匆匆远去。我张开嘴叫:“秦少芳!秦少芳!”但城市的各种嘈杂声音淹没了我的叫喊,连我自己都没有听见。我追了一阵,那熟悉的背影淹没在人群中,怎么也看不见了,我只好怏怏返回。在楼梯口,我看见一件白而模糊的东西在那里躺着,躬下身去看,是一张写着字的白纸片。上面只有一句话:“很想你用手抚摸我的嘴唇,你不肯,只好送你一个你心中想像着的女人。”熟悉的字体告诉我,是秦少芳写的。我的眼眶顿时热了起来,很快就感觉了濡湿,便急切地跑到小卖部打她的CALL机。我一连CALL了十多次,但一直没接到复机。我不相信她会这么快就离开惠州,猜想她可能此刻正坐在哪家酒店里,正独自读她的已变成铅印字的诗作《请抚摸我的红唇》,并不时地一个人寂寞而潇洒地高举酒杯,满含激情地朗诵——

“女子的倩影绰绰约约/浅浅的红晕/钉在日落的门楣/透过你圆润的手指/我轻阖的红唇/已在千年前芬芳……”一幅凄美得触目惊心的图画在我眼前突然铺展开来,泪水瞬间不可遏制地漫上了脸颊,我抬起右手,五指弯成一个握杯状,面向着灯火辉煌的城市远方举去,“干杯!阿芳!”我心底温情万千地说。

  回得楼来,徐菲却已不辞而别,这个晚上,她和秦少芳的来去给我一种《聊斋志异》里的狐仙一样的感觉。台灯下,正放着我刚开了头的题为《我到底是不是男人?》的小说手稿,稿笺下部还是空白的地方被一张彩色照片填补着。照片显然是徐菲留下的,是她和秦少芳的合影。合影上的两人腮挨着腮,灿烂地笑着,显得格外亲密,四只眼睛平和地望着我。我被一种突发而至的可怜复可悲的情绪袭裹着,没有了和她们目光再作对视的勇气,便把照片翻转过来,不曾想照片后却有一行灼我眼睛的字:“名扬,其实我非常明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意思,但所有的一切我都只能暗自感动。徐菲即笔。”

  我发疯般奔向秦少芳的伯父的公司。门卫认得我,他们客气地敬我一支烟后,很肯定地告诉我,秦少芳绝对没来惠州,如果来了一定会到公司的;徐菲已于半月前交了辞工书,昨天结了工资,今天一早就带着行李离开了公司。

我的心情烦乱到了顶点。我拎了两瓶白酒回到住处。喝了一口后,把那张照片放到墙角;又喝了一口后,把秦少芳当初送我的那个闹钟取出电池后也放到墙角;又喝了一口后,用和秦少芳在大亚湾海边捡回的花石子装饰的玻璃杯被扔到了墙角;再喝一口后,又把徐菲送给我的那支钢笔挤尽墨水拆散后,也扔到了墙角……两瓶烈白酒很快就喝光了,与秦少芳和徐菲有关的东西,除了徐菲也睡过的那张床外,全部都拥挤在墙角了。我揭起那张沾满我和徐菲的汗液和体内分泌物的草席,盖住了那堆东西,就像盖住所有过去一样。

此后几个月,我一整箱一整箱地买回方便面,埋头致力于我的小说。在地摊上花五元钱买来的剃须刀坏了,懒得去买新的,便向隔壁新来的邻居——一对在同一工厂打工的恋人——要来一块他们做金鱼缸的剩玻璃,面对房东安在墙上那面阴晦的境子,每天一起床,便带着伤感的心情使劲刮弄胡须,直到每一个毛孔都冒出了惨红的血珠,才坐到桌前,咬牙切齿地忍着刺痛,开始了写作。隔壁的新邻居开始有可能以为我是神经病,后来发觉我还算正常,就问我为什么要这样折磨自己。我笑了笑,说:“我只有这样,因为我找不到更好的活下去的方式。但是我必须活下去。”

  他们纳闷得连连摇头。有天他们问起我姓名,我告诉他们后,他们竟然惊叫起来:“哎哟哟,你就叫名扬啊?!我们很多工友都很喜欢读你的文章呢!很多女孩读着读着就哭了呢!”

  我不置可否地“嗯”了一声。此后,小两口每周末自己做饭时都会叫我一起吃,热情得无法推辞。每次吃饭时,我都不忘叮嘱他们,千万别在别人面前提起名扬在这儿。

  《我到底是不是男人?》快要结尾的时候,我意外地收到了徐菲的信,从她老家河北寄来的。她在信中说她其实是一个早婚的妇女,儿子都六岁了,五年前她老公与一个女人勾搭上,被别人老公捉奸在床时把命根儿踹出了问题,她很爱她老公,便出来打工攒钱治病,如今老公的病治好了,也迷途知返了,两人和好如初。她在信中故意说明当初与我上床的原因有三,一,守了五年活寡的她也需要;二,尽管她很爱她老公,但她老公背叛过她,她也要出轨一次才能有一种平衡心理去与老公重归于好;三,……她明明说有三个原因,但却留了个空白,我费劲猜了好半天,没猜出。

  突然而至的信使我分明地感受着一种与酷夏格格不入的寒冷,我掀然火机把信点燃,火焰蹿起时,双手罩上去,我才觉得暖和了一些。

  过后几天,仿佛约好似的,秦少芳打电话给我,一提起话筒她就快人快语地说:“名扬,告诉你两个惊喜的好消息。第一个,我的诗集出版了,不是自己掏钱……”

  我一下打断了她的话:“作为朋友,我真心为你祝贺。可是我收到徐菲的信了,她原来是个已婚的女子,你这个好消息被抵消了。”

电话那端,秦少芳沉默了半晌又才幽幽地开口:“爱你的人你不爱,你爱的人不爱你……”

“谁说我不爱你?我爱你,秦少芳!”我冲着话筒狠狠地吼。

“可是……”电话那端又沉默了半晌,发出一声长叹,说:“那么为我祝福吧,名扬,明天我就要走进结婚礼堂了,他对我很好,我、我已经有了他的小孩……”

“我……这、是不是、第二个好、消息?”我苦涩地问。我的声音在打颤。

电话那端好一阵没反应,随后只听见“咣当”一声,紧接着就是断线的忙音。

13

  当我投入极大心血的小说《我到底是不是男人?》终于杂乱无章地写到结尾,划上了最后一个句号时,九死一生的许兰仿佛地下冒出般出现在我眼前,很突然地,我以为又遇到了聊斋故事。她抚摸着我用来刮胡须的玻璃片,放声大哭,边哭边朝屋外扔那些差不多挤满了房间的装方便面的空纸箱。

  我和许兰正式同居了。

  可是做过几年妓女极会调动男人欲望的许兰使尽办法都没能让我勃起。她流着医院检查,结果出来——阳痿。

  我残忍地笑了。许兰也跟着笑。

任明友,男,土家族,年6月生于重庆市酉阳县。年南下打工,年底尝试文学创作,在多家报刊发表各类文字百余万字。与人合办中国第一份面向打工人的大型民间诗报《打工诗人》,在中国诗坛引起较大反响。重庆市作家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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