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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还是助理时

来源:聊斋志异 时间:202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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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据材料的保管   律师过失丢失和毁损证据材料是件很丢脸的事情,如果处心积虑的故意这样做,那就是违纪和违法了。从轻的方面说,这个律师会被当事人认为不牢靠。从重的方面说,这个律师可能会面临索赔。所以,当我们代理一件案件或者受理一个项目起,一定要注意证据材料的保管问题。我建议你这样做:   1)避免收证据原件。   我的案卷中,几乎没有证据原件。法院立案和审理中,案卷中也不一定需要原件,除非是已决借款案件的欠条和判决离婚后案件中结婚证可能会被法官收起来,(那个东西留在当事人手中本身就不妥)。因此,你的案卷中尽量避免出现原件,证据交换或者开庭时,所有需要核对的原件让当事人携带就行。我有一个案子,证据原件有几麻袋,大部分是证件和会计凭证,这些东西我不敢经手,丢了毁损了我可负责不起,因此在证据交换时,我让当事人派出了他们的行政人员和财务人员。不收取证据原件对自己是个保护。   2)收到证据材料,向当事人出具收据。   养成一个出具证据收据的好习惯。你交给法院的证据,法院也会给你一个证据收据,当事人交给你证据,你一定要给他一个收据。这样做,可以避免法庭认为你证据不足而在你和当事人之间引起的互相指责的纠纷。也可以避免某些没有诚信的当事人将一个原本就子虚乌有的证据的缺失的责任归结在你身上。还可以给当事人你的工作规范的印象。一张收据,一举多得。   3)理出头绪,编写清单。   一个普通案件,都会有十几或者几十份证据,大型的案子,可能有成百上千的证据。因此,你必须在收到证据后,理出头绪,将证据分组并列出清单。能够证明相同事项的多个证据可以编成一组,你应对这组证据分别编号。证据清单的编写有很多中,上述举例只是一种编写方法,你还可以尝试创制出适合自己工作习惯的清单编法。   4)制作证据副本。   一般而言,你的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你至少必须准备3份副本,其中一份交法院,一份交对方当事人,一份交自己当事人,正本由自己作为案卷的必备部分。制作证据副本是基于法律的规定,也有利于保管证据,即便其中一份有缺失的情况,你也可以在其它副本中得到补充和印证。将你整理好的证据和证据清单交一份给当事人备案,不但有利于保管证据,也有利于让当事人对你有良好的印象。   5)及时归档。   案件的一个审级结案,你应该及时将案件材料归档和订卷,这样可以避免证据材料的丢失和毁损。具体的工作方法,请你参考关于案卷的章节。

律师助理守则一:管好自己的嘴      在庭上,不到法庭辩论的阶段,你对案件的法律问题进行阐释准备滔滔雄辩时,法官会毫不客气的打断你,并在心中讥笑你是个菜鸟。在给当事人做法律咨询时,老师们会提醒你,不该说的话不要说,要不然你的职业就不能产生任何的价值。如果你有机会跟在师傅身边,你会发现,师傅们说话是分场合的。他们可能是口才出众也可能是不善言谈。而实际上,在法庭上在客户办公室在各种的社交场合,真正的高手不一定是那些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家伙,法官、领导、客户们可能更看重掷地有声、一言九鼎的人。在言谈方面,我对你有些建议:      1)不公开谈论当事人委托的事务。   法庭开庭前,你在候庭的走廊上时,切记不要和同事交流案子的情况,这种交流包括询问案子的准备情况,打电话征询未出庭当事人的意见,问其它同事这个法院有没有熟人,主审法官的电话号码是多少等等,说不定离你不远的地方就是对方当事人的律师,而你的话会一字不差的漏到了他的耳朵里。在客户的公司里,你或许负有起草某份重要文件的任务,而一个不大不小的公司里,会门户众多,你自己都不清楚谁是谁的人,你在公开的场合,随意的说话,保不定你的文件还没有出台,关于这个拟出台文件的对策就已经在公司的内部网络上被所有人浏览过。在事务所,除非自己的老师,请不要随便向同事谈及你或者你老师获得的委托,不管这个委托事项在你看来只是个鸡毛蒜皮的小CASE,因为你做的工作不是收集并发布张家李家的蜚短流长。对当事人来说,如果自己的律师是一个口风极其紧打死也不会招的人,那么这样的人至少是可以信任的,如果加上他还能力出众,那么这个律师就是可以托付性命的人了。有句很俗的话建议你记住,并贯穿执业的整个过程,那就是:“真言不传六耳。”   2)不公开评价当事人。   来你老师办公室的人,会是形形色色的,即便你老师设定了代理案件的范围和客户的类型。你或许因为他精明吝啬而对他内心满腹牢骚,再或者你认为他人格卑鄙而内心对他极度厌恶,再或者你认为他阴沉险恶而内心对他倍加提防,总之,你在面对这些当事人时候,总希望自己有阮藉的特异功能青白眼,对你鄙薄的人加以白眼。   而在我看来,有职业精神的律师在对待当事人上是有风格而没性格的。即便对当事人的人格和处世哲学有不认同的地方,也不必公开的予以评价,也不应该影响法律服务的质量。律师是运用法律为当事人服务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律师可以被认为是一种法律技术工作者。你的职业不是评论家或者伦理学家或者心理学家,我们也没有受到委托对某个当事人的人格问题进行评价或者指责。公开的说这个当事人怎么怎么,那个当事人如何如何,只能让人对你退避三舍,因为你是一个喜欢花边新闻的八婆。   3)不把话说满。   如果说,能够实际解决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会体现你的分析水平的话,那么用适当的语气语调来表述则体现的是你的修为。你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案例虽然简单但也不是法学院课堂上的案例分析,你实际出席的法庭即便简陋也不是学习期间几个帅哥靓女组织的模拟法庭,你可以在做案例分析时条理清晰让老师都认为无懈可击,你也可以在模拟法庭上滔滔不绝意气风发让你的恋人幻想你是个金牌大状,但如果你停留在这些记忆里并想当然认为实际工作也是这样,那我估计你会是赵括第二。   实际上,不到判决书生效,你不能绝对断定你已经胜诉,不到合同完全履行,你不能绝对断定你参与的项目已经成功。很多不可遇见的因素和人为的因素是法学院的案例分析和模拟法庭中不可能考虑到的。因此,你可以条理清晰地完成作业,并在结论中作出绝对的断定,你可以意气风发地进行辩论,并认为模拟法庭的判决肯定是你胜诉,但在实际工作中,你不能对当事人和老师说绝对肯定的话。   面对法庭的结论以及一个代理事务的最终结果,老师们对待当事人寻求答复的话语或眼光时总是语气肯定而用词谨慎的。语气肯定能够给当事人信心,用词谨慎则给自己留下余地。      4)不诋毁其它同事。   在一起工作久了,势必会对经常在一起的同事非常的熟悉,既清楚他们的优势和长处也知晓他们的弱点和不足。工作中,即便是一个合作融洽的事务所,同事之间也会不可避免的出现一些摩擦和分歧。利益或者理念上的分歧可能会导致冲突的发生。利益上的冲突会导致合作的失败,而理念上的分歧会导致事务所分裂。还有可能是,你和同事之间存在着竞争,而你可能认为某个机会对你至关重要,你一定要争取到。因此,你可能会制造些事端以改变竞争的格局,或者当你在竞争中出局而迁怒同事,于是你可能会不惜诋毁同事来报一箭之仇。   如果你是一个睚眦必报的人,你将不会有真正的朋友,如果你是个斤斤计较的人,你可能会与很多机会失之交臂,如果你在执业之初就形成了不惜诋毁别人的名誉来获得他人好感的习惯,那么,正直的人都会对你敬而远之。         养成谨言慎行的习惯不但有利于做好律师行业,还有利于做其它任何你能够想象到的行业。炒作大师们在某些公共场合会胡说八道地制造让人无法判断的消息,而在这些消息被公布前,他们的保密工作比任何人都做得好。如果当事人没有授权你在某个问题上发表意见,请你在任何人面前都说:“无可奉告”,哪怕是自己的父母和爱人。

守则二:做好自己的事      做好自己的事其实说起来很容易,做起来却很难。因为你不是生活在与世隔绝的环境里,相反,你的工作是希望与越多的人打交道越好。如果你只是个电脑程序员,每天对着电脑编写自己的那部分程序,让程序能够“跑”起来就算完成工作任务,可惜你是个准律师,你的工作有不断的解决麻烦并制造着同样多的麻烦的功能。因此,规范自己的行为是有现实意义的。   《论语》曾子曾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为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用在这里的意思就是指,老师交待给我的工作做好没有?和同事协作的工作我的进度完成得如何了?老师传给我的一条心得验证了没有?我每天要反复的思考三遍。其实,我认为,老夫子的谨慎是有好处的,因此我建议你:      1)不要插手别人的案子。   你可能嫌弃手中的工作很低级,用不了几分钟就可以搞定。这样的工作让你觉得浪费了你大好的时光和消磨了你扫平四海的能力。于是,你就可能象我们常常谴责的某个超级大国那样去插手人家围墙里面的事情。这样的表现有,对别人的案子表现出过分的关心,问这问那;有事没事溜达到同事的桌子前,翻阅他正在处理的案件,并指出他的错误,提出你的意见;对你同事客户的来电表现得异常的热情,并主动帮对方出高明或不高明的主意;冒昧的向同事的客户发出函件或不速的拜访他们,让同事感到非常的恼火;直接恳求不是你老师的律师带你去参加某个案子的庭审;未经过允许,查阅不是你老师的律师的以往案卷并摘抄其中的部分。等等等等。而你可能没有意识到这种行为的危险和挑衅性,而只是认为你在帮助别人或者向别人学习。   没有任何一个法规禁止你这样去做在你看来是帮助同事的事情,也没有哪个规则规定你采取何种方式向别人学习,但这种行为却破坏行业的潜规则。因为同事不是那些需要你扶着过马路的老太太,也没有一个大大的行李需要你帮他提着上车。每个律师都会有自己的客户群体,这个群体是不太欢迎其他律师的介入的。除非他不再想为某个客户服务,或者诚意邀请你协助他服务。他如果真的需要你帮助,会采用合适的方式向你表示。当然,如果你只是偶尔对他们的案子表示出热心,同事们可能会认为你是个新人,不会计较。如果这种行为成为习惯,那么,你绝对会在这个事务所不受欢迎,因为你对他人产生了威胁。      2)不参与事务所的人事纠葛。   律师事务所依靠人合而建立而发展,因为心散而产生分裂甚至破产。只要有律师的地方,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各种各样的人事纠葛和利益冲突。可能涉及到投资比例、利益分配、分红方案、费用分摊、案件协作等等等等之类的事情,由此而引起了某某和某某有矛盾,谁又是谁的竞争对手之类的问题。但这些是合伙人之间或者律师之间的事情,与你没有什么关系。你的老师只指导你如何做律师,你没有必要学他如何和某个律师或者事务所的某位合伙人斗,请记住,“君子不党”,你不是任何人的棋子,也没有必要在所谓的棋盘中被莫名其妙的牺牲掉。你现在还没有足够的能力去参与到这些争权夺利的游戏中,除非你不在乎自己的前途。   在一家合伙人之间矛盾重重,律师之间与邻为壑的事务所里,你非但学不到做律师得谦和和大度,而且律师的很多坏习气会深深影响你,比如,机关算尽,铁索横江,城府深藏等等。你只是个想拜师学艺并徐图一展抱负的有为青年,这些家伙会毒害了你。如果这样,你可以引证老祖宗的几句话“君子不立危墙之下”,“走为上”。      3)对自己的老师负责。   事务所里的每一个资历比你深的人,你最好都对他们保持尊敬的姿态,即便你有时会不屑某个人的做派,这样可以使大家对你印象良好。但你不必对每一个人负责,各人有各人的职位和工作范围,在工作上,你们只是互相协作而不存在相互统属。你唯一要负责的人是你的指导老师。他才是你的BOSS。   老师交给你的工作,很多是老师的客户要求限时办理的。比如,一个比较紧急的合同要求审核,一个律师函要求起草,要求查证一个比较重要的资料,希望帮助查询一个比较生僻的法律法规。老师将这些工作交付给你,希望你能够及时地完成,以便于他向客户交待。你必须尽快地完成这些工作。   在律师事务所,除了负责人的临时指派的工作任务外,你只对老师负责。没有老师得到的许可,你参与其他律师的案件,服从其他律师的指示,他可能会认为你准备另投明师。没有老师的同意,你也不必直接和老师的客户发生业务上的联系,否则老师会认为你不可靠。即便你没有任何想自立门户的想法,但你仍然要规范自己的行为,遵循行业的规则。   4)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协作关系。   你应该是一个有团队精神有协助精神的人。有时,老师会和几个律师一起合作处理某个业务,临时的形成一个工作团队。这样的临时性结构经常的出现在我们的工作中。比如,一个大型标的业务的投标,会需要有3名以上的律师和他们的助理团队才能开展。一个大型顾问业务,单独一个律师也无法承接。   你会负责某个业务的一个部分的工作,比如,你可能负责背景资料的收集、负责某项基本文件的初稿起草,负责对所有助理们起草文件的汇总等等。这些都需要你和同事们保持良好的协作关系。   相互之间的良好协作,需要你有按部就班的工作态度,你必须按工作计划完成自己部分的工作,而不需要依靠同事帮助,也不能因为你的进度缓慢而让整个团队无法实现工作目标;需要你善于沟通,你的工作有时需要借鉴别人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成果,这就需要你能够即时和同事保持沟通,否则你做出的那部分工作无论如何都不能与整个项目保持一致甚至相互矛盾。      在一个事务所或者一个团队中,很多情况下,没有人会对你的一言一行进行指导,但你的行为却无时无刻不被你身边的人所观察并在内心对你作出评价和判断。而没有人会是完美的左右逢源的人,所以,古人让我们“慎独”,要求我们即便在一人独处的时候都要注意自己的行为,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律师助理的书单      为什么读书   大多律师都喜欢读书,因为阅读其实是自己工作的一个部分。古人说,“秀才不出门,能知天下事。”那个时候是没有电话和网络的,即便有一个叫邸报的政府公报式的杂志,但也不是秀才一级的读书人可以看得到的。因此他们的信息获取,大多来自那些印刷粗糙线装书。当然,也有不怎么读书律师,他们信奉的是“刘项原来不读书。”和“一切尽在不言中。”这样的律师要不是每年赚几百万要不就是慢慢的混不下去,我暂时还做不到每年几百万的赚,但也不想越做越往回去,所以,我还是坚持读书。   网络上有朋友希望我给他们推荐些书,这是件让我为难的事情。因为给人推荐书很容易将自己的底子抖搂了出来,故你不能太作。将自己没有读过的书推荐给别人,就象给某人介绍一个自己都不熟悉的人做对象,时时害怕这个人会捅出什么篓子,或者弄得人家不能琴瑟和谐。对自己读过的书,即便自己觉得好,也不敢贸然的推荐给别人,又有点担心人家挑三拣四的,甚至还来怀疑你的阅读品位。在我看来,一本书好不好,对你有没有帮助,就象自己鞋子合不合脚,别人是不知道的。      你能考得过司法考试,我就没有必要向你推荐名家或者非名家编写的教材了。这些东西估计你读了4年多,也很烦了。但如果你读书是为了一个什么什么样的目的,要搞清楚某件事情,那么我建议你还是读教材好,省得这个那个的观点让你犯糊涂。如果你读书只是为了明白些道理,或者和人谈话不让人觉得“言语无味、面目可憎”,那么你的选择会多很多。      建议你读的几本书   古人离我们也已经很远很远了,大多数人也不愿意在故纸堆里找出什么业务来。所以,我也不向你推荐我们引以为豪的三坟五典、八索九丘了。早几年流行国学,现在好像广州还有一个学校专门教人家小孩四书五经,经子史集的。我倒是想向你推荐下《论语》、《春秋》,大宋朝的开国宰相赵普曾经大言不惭的说,他只要半部论语就可以治理天下,三国演义里《春秋》这本畅销书也让关云长秉烛夜读,通宵达旦。而《论语》确实能够让我们实实地内心充满安定的感觉。孔子制春秋,骂尽天下乱臣贼子,而春秋也委实能够让我们远远地体会到人心险恶刀光剑影。至于诸子之书,我个人觉得,孟子太霸道、老子太玄妙、墨子太清苦、韩非子太险恶、孙子太诡道,朱子太虚伪,这些人的书动不动就上升到治国平天下的高度,读起来觉得离自己太远。倒是《庄子》有必要通读,这本书汪洋恣意,开了自由主义和浪漫主义的先河。他宁愿“曳尾涂中”也不愿“以境内累”的态度,很是对我的胃口。   至于经典的古典小说、戏剧、诗歌等名著,估计你基本都读过的,我就不班门弄斧了,如果没有读过,那么你最好找来读读。你读《诗经》不应该就会一首“关关雎鸠”吧?古人说,“不读诗,无以言”。我还在网上看过一个帖子,对诗经里出现的植物进行了对比研究,我真是佩服。还有本书很值得在睡觉前看看,那就是《聊斋志异》。蒲老先生当过一个小官,也没有留什么政绩,倒是他这本借鬼神而讽当今的短篇小说却流传至今并肯定会一直流传下去。我对比过《聊斋》和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觉得《聊斋》远胜于《阅微》,特别是《聊斋》每篇故事的结尾,大多会有些异史氏的评论,这些评论真是不可不读。   至于《史》、《集》,我没有读几本,我就看了几章《史记》和《三国志》,写过几篇读后感。也选了《乐府诗集》和《楚辞》看了几篇,常常为诗歌里出现地绚烂色彩而心驰神往。这些都是些好书,可惜我没有时间读完,变成不求甚解了。你如果有时间,建议你选来读读。   读古人的书,委实是找不到业务,但我觉得可以找到承接业务的方法,比如炼人的性情,养人的心气,使人有成就大器涵养和底蕴。吴下阿蒙,不是因为奋发读书才被“刮目相看”么?三害之周处,也是师从二陆,才“策马观西戎”被追赠“平西将军”的。   今人的书,我估计你读的不比我少,如果有机会,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我建议你找来读读。我从这本书中明白了,学术书也可以按随笔或者小说的体裁来写。这本曾让学界振动的作品中,我也了解到当以道德代替法律,人治到极点时,国家命运也会攻守异势。   如果你有兴趣,想体念强烈的反讽运用起来会让你笑起来却很痛苦的感觉。我建议你读读王小波先生的书。王小波不是那个宋朝的那个起义军领袖,他的作品被一版再版。最近云南人民出版社连小说带杂文以及剧本地出了个十卷本的全集。      以上就是我推荐给你的几本书,没有一本是法律书,也没有一本被现在人当作教材,虽然《论语》作为教材被古人用了几千年。如果你希望我给你找几本类似《辟邪剑谱》或者《葵花宝典》的东西,让你读了以后马上就称霸江湖,我是没有办法的,因为即便有这样的东东,要练成这个所付出的代价恐怕也是你无法承受得了的吧。呵呵。见笑了。

如何做法律咨询      咨询时时有      如果你将自己是律师的消息传达给自己的亲友,你获得的最大的收获估计是有N多的电话打给你,向你咨询各种千奇百怪的问题,大到国家宏观政策小到别人欠他几百块钱。我早几天接到过一个朋友的法律咨询,说楼上的邻居装修房子将他家的天花板打穿了4个洞,问我是不是可以让对方买下他的房子成全邻居做成复式楼?   如果你的办公室开在法院门口,是有几个桌子除了提供法律服务而且还附带开展复印打字以及出售香烟打火机业务的那种办公室,那么你每天会接到很多的法律咨询业务。这类业务包括,如何让邻居家的狗狗不在自己门口大小便,如何捉出老公的小狐狸精,如何追回朋友2年前的一笔借款,如何让撞伤他的司机赔偿损失,等等等等,单纯从这些咨询业务中你可能收不到什么费。   你有时还会在办公室的时候遇到慕(你的事务所)名而前来咨询的当事人,在此之前,他们可能已经走进过N多的大大小小事务所的门,也会见过不少律师,对案子如何处理已经有了比较清楚的概念,他们找到你,有很大的成分是你的事务所名声在外,想进一步确认和比较一下律师之间的咨询意见。   如果你有固定的客户,那么,即便是在休息的时候,你也最好不要关掉自己的手机。因为,随时会有某个老总给你打电话,向你咨询一个合同的表述以及一些他需要确认的问题。   你还会在很多场合里被人咨询法律问题,比如和客户聊天的时候,顺便为他解决了一个法律问题。在打车去办公室时,为某的士司机咨询如何处理与出租公司的承包关系问题。为了开拓业务,你也会主动就某个法律问题向某个潜在客户出具法律解决方案。总之,只要你还从事律师工作,法律咨询就是你日常工作的一个部分。   最近我发现越来越多的律师办公桌上,会有一个时钟,它的主要功能不在显示时刻,而是作为计算为当事人咨询服务时间的计时器,按当事人占用你的时间来计算咨询报酬,从元-元每小时不等。这样做得好处是,当事人不会罗里罗嗦的从二十年前开始讲他的故事,而会言简意赅的表达他的意思,就像打的士在马上就要跳表的时候叫停车。这样做的不好在于,如果你罗里罗嗦的发表咨询意见,当事人会在买单的时候要求砍掉你的“如此。。。。”“那么。。。。”之类的含糊之词占用的时间。因此,如果你在一个咨询收费的事务所工作,你会养成很好的解答咨询的习惯。      咨询费该不该收?   实际上,能够产生收益的法律咨询并不是那种在法治宣传日那一天摆上个台子在马路边上,接待老爷爷老奶奶,向路人甲普及法律常识的形式。经常会有律师被N多的当事人咨询,但实际上委托却被其它的律师们拿到。   现在很多事务所都将法律咨询作为一项收费的业务,当事人进门就会被告知要为自己咨询的问题付出代价。其实,很多当事人不喜欢这种做法,因为连律师的面都没有见到,也不知道这个律师说的东西是不是符合专业水准,就要按一个自己也从来不清楚的标准交费,如果对自己有帮助那还觉得物有所值,如果是越听越糊涂,反倒会变成看着那个不停跳动的钟就心惊肉跳的。我看这项业务比较适合已经成名了的大律师,对于还在积累名气或者根本就没有实践经验的律师来说,最好还不要采用那种按时收费的方式。   还是有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对法律咨询业务采取免费的做法的,这种方式对当事人看来,如果觉得律师说得有道理,顺便就将案子给律师去代理,如果觉得律师说得太玄妙,那就起身换一家再问问。对律师来说,要接到案子,有必要在咨询时就取信于人,不光解答要到位,而且收费不能太过分,否则,业务可能就做不成。   在我看来,咨询费收与不收,其实没有必要去硬性给自己一个规定。如果对自己的能力绝对的自信,也犯不着靠收当事人的咨询费过日子,弄不好,还惹得有些当事人不愉快,自己心里也不痛快。要是对自己的信心不足,那就更不应该收人家的咨询费,自己都半通不懂的,哪里有“以其昏昏,使人昭昭”的事情啊?      如何让法律咨询转化为实际的代理业务?   既然咨询费收起来也很困难,那么,如何通过咨询留住当事人就变得很重要了,总不至于真的将律师事务所开成一个公益服务机构,将律师作成一种救助事业吧?我的看法是:      1)真诚地对待对方。   不管当事人能不能成为你的客户,也不管当事人是不是一个精明而且吝啬的家伙,你还是要待人真诚。比如,你可以直接说,   “XX,你好,我是XXX律师,很高兴与你见面,这是我的名片(递交名片)。请问我可以帮你做什么?”   也可以这样说:“我的咨询服务暂时免费,但不代表我说话就可以不负责任,这是我的名片(递交名片),有什么问题,你可以随时咨询我。”   你还可以在咨询中说,“你的问题我暂时还无法立即给你答复,请你留下联系方式,我会仔细研究你的材料后,给你一个思考周密的意见。(接受对方的联系方式)”   不管你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和当事人做咨询,你应该给他的印象是这个律师很诚实,值得相信。而不能给他你为人狡诈,说话闪烁,表态轻率的印象。对于一个相对复杂的案件,你不能为了希望承接而在当事人面前轻描淡写,也不能因为案情简单,为了收取较高的费用,就故意说得严重。当事人对法律可能不了解,但你不能低估他们对人情世故的判断。   我还建议你,不要带有目的性的做咨询。咨询虽然是代理业务的一种来源,但不是全部来源。如果你做咨询的目的就是盯着当事人的口袋去的,那么当事人反而会捂紧自己的口袋。能够从咨询中取得业务当然好,但绝对犯不着为了获得业务而故意将咨询搞得象某些无聊的医疗促销手段,先让人家量血压,然后卖给别人一打降压药。因此,你可以真诚或者不真诚的在咨询结束后,对当事人说,   “我的意见可能只代表我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你其实还可以找其他的律师咨询咨询。”   不管这样说的效果是否给当事人什么样的印象,但我觉得,这一定要比说:“我的意见对你绝对有帮助”或者“你照着我的办绝对不会错。”要好要稳妥。至于当事人会不会再找其他律师,呵呵,天知道。   对于你不能立即答复的而你又答应在研究透彻后及时回复的法律咨询,我建议你不要忘记这个事情了。你最好在收到后的三天内给予答复,并征求其对答复的意见,你应该给对方一个负责任律师的印象,绝对不要指望对方会主动给你打电话询问,因为你又不是什么大牌律师。      2)注意细节和分寸。   不是每一个法律咨询都能够转化成代理业务的。你不能看单下菜碟,绝对不能怂恿当事人去进行无谓的诉讼。两口子闹矛盾,不会轻易就上升到离婚的程度,即便向你咨询财产分配时,在做完咨询时,你最好对当事人进行些劝告,不要建议他马上采取法律手段。朋友间做生意闹纠纷,也不会马上就会要打官司的,你还是要以朋友信义之类的道理开导对方,而不要挑拨激化。我觉得这才是一种做人的分寸。这样做可能会让你觉得是浪费了几个小时的时间,但说不定会让你结识几个朋友。可能会有人笑话你做了回人民调解员,但实际上他们哪里会晓得最后你得到的比他们多。做咨询,有些问题可以问,有些问题不能够问,请注意询问的细节和分寸。当事人问你如何解决和某个朋友之间生意上的纠纷,那么,你可以告知他提供一些涉及纠纷方面的细节,但你不一定要打听他和朋友是如何认识的,做生意赚了所少之类的话。有当事人找你咨询离婚事宜,在咨询阶段,你大可不必主动去了解婚姻出现问题的原因。总之,在你认为自己还没有获得当事人的信任之前,不要打听咨询问题之外的问题,让当事人对你产生抵触情绪。      3)解答法律问题、不涉及操作问题。   解答法律咨询,有在学校做案例分析的性质。当事人暂时的要求是向你寻求某个问题的答案,如果你的为人让他有信心或者你的咨询意见对他的心思,他才会有可能问你怎么操作以及你操作要多少费用。同样的,在咨询阶段,你也只要做到将当事人要求解答的问题给予一个法律上的答案就行,至于下一步如何操作,你倒是可以很直率的告诉他,这需要双方进一步的确认合作关系。   在我接触的当事人中,大多数还是很诚信的。第一次和当事人接触,你只能先认为自己的当事人是诚信的,而在以后的合作中来印证你的想法。我不建议你向某些律师那样,故意将案件如何操作说得云遮雾绕的,说这里要关系,那里要熟人,言下之意就是,只有他才能搞定。这样的路数现在的当事人心里象明镜似的,即便你是个大律师也不见得买你的单。我倒是建议你,如果觉得当事人对你的意见很满意,你大可直接对他说,   “如果你觉得可以将案件交给我们事务所代理,我们可能会要先对代理关系进行约定。”或者说   “关于案件的实际操作问题,我们行业的惯例一般是,先和当事人建立委托关系再进一步的讨论。”   这样做,既避免不诚信的当事人拿着你提供的方案直接操作,也能够将你的想法坦诚的传达给当事人。      在我看来,接待当事人做法律咨询并没有太高深复杂的技巧,无非是依靠对法律的理解和判断,多和当事人接触,多学习和锻炼是可以很快掌握的,但要让法律咨询转化为代理业务,则更多的取决于法律咨询以外的因素。

守则三:定好自己的位      律师助理是独立执业的准备阶段,这个阶段的所见、所闻、所学、所作、所思都将对你以后的执业产生一些影响。什么该得什么不该得,什么该学什么不该学,什么人可以跟,什么人要有多远走多远,我建议你还是要有一个想法的。      1)不该得的利不得      请你记住,行业中有很多利是不该得的。比如,你利用当事人不明白行业收费标准的情况,将一件简单的案子的代理费收得老高,收完费事情却没有认真去办。比如,一件案子,当事人不一定需要你开具正式的发票,你就决定不和当事人签订合同,而直接将这项费用收到囊中。比如,签订代理协议时,故意将代理费用定得较低,而在案外收取当事人高额的所谓办案费用。比如,你利用当事人对案子的重视,变着法的让当事人为你办这个办那个,却将这个栽到某个办案法官头上。等等等等。这些情况,你可能会面临客户的投诉和行业协会的调查。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有些案子的代理费不一定要按风险代理的30%的标准去收取,有些案子的代理费也不一定要按争议标的去收取。比如,一个作为被告的案子,明知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已经含有50%的水分,你完全可以和当事人按财产标的协商收费,你一定要按为当事人减少损失的30%去收费。一件工伤索赔案件,或者一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或者一件房产质量纠纷案件,这些其实不适合按争议标的大小收费的,你如果不想让当事人觉得自己太黑,可以给自己定一个固定的收费标准,这类案件可以按件收费,对大家都公平。   你会有很多机会接触到不属于你的钱财,比如,代当事人退回的诉讼费、代当事人领取的执行到位的案款、你代为保管的几个合作伙伴获得的案件代理费、当事人交付你保管的财产,等等。我记得我承接的一个破产案件,当事人将整个公司都移交给我,自己出门思过去了。这些财产,没有一件是自己的,但你可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管理和支配。你是不是会让这些钱在股票市场里炒作一下短线?会不会因为买车、买房少了些钱就垫进去?会不会手里突然多了那么多钱开始出入呼朋引类地出入高档场所?对钱财的态度可以认识一个人。平时的说教和表态并不能看出来,而这些时候却能够让他表露无遗。      2)不该学的招不学   杜甫说,“君看随阳雁,各有稻粱谋。”为达到胜诉的目的,律师有很多奇招的。我记得有人曾用三十六计作为范本介绍过自己曾经办理的各种案子。什么“李代桃僵”“瞒天过海”之类的,将一些办案技巧上升到古兵法的高度,奇招迭起,我真是佩服。但我没有看到关于“美人计”“苦肉计”以及“走为上”的在诉讼案件上的运用,我估计会是很精彩的。但是如果哪个老师教你用“美人计”搞定承办法官、用“苦肉计”搞定对方当事人、用“走为上”搞定自己的当事人,那我就希望你要擦亮眼睛了。在业务技巧上,没有人会建议你学宋襄公那样的蠢材,认为“渡半而击之”是胜之不武,一定要等到对手排兵部阵完成后再进行攻击。但我也认为一位律师在一件案子上,机关算尽,奇奇正正的费尽心思也实在属于大材小用了,这样的人放在哪里不是个军事家,当律师做什么?   诉讼业务和非诉讼项目的操作确实有很多技巧,但这些技巧的运用还是要基于对法律的忠诚和遵守。为了搞到离婚案子对方当事人偷情的资料,不惜雇用私家侦探跟踪,躲在旁边偷拍偷录,这样的证据是不是经得起质证的推敲?为了赢得案子,不惜怂恿当事人隐瞒、伪造证据材料,建议当事人请客送礼,指示证人做伪证,威胁对方当事人撤诉,动用不正当的手段向主审法官施加压力,等等等等。这样的技巧,你觉得有必要去学么?   在我看来,在代理业务上确实还是有很多技巧的。比如合理的运用证据规则,排除对自己不利的举证责任。比如运用诉讼手段推迟对方的项目运作。比如运用拖延的办法,收集有利自己的证据获得喘息调整的机会。比如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让争议的标的物处于法律的监控之下而避免被转移变卖的风险,等等等等。这些技巧的运用,全部都是符合法律程序的操作,都是“平正真诚”的招。      几个老头围着下棋,总会有些人喜欢支招,至于支出的是高招还是昏招,走出的是好棋还是臭棋,那是没有人负责的。代理案子也一样,我建议你,是平正真诚的高招不妨试试,是歪门邪道的臭棋,你倒是要考虑仔细了。      3)不该跟的人不跟   在准备做助理的时候,不单是老师在选择你,你同样也应当选择老师。如果你的老师带着你从来不开一次庭,或者即便开庭也懒得说几句话,而你发现发下来的判决书几乎都是他胜诉;如果你的老师经常会背着你和某某人悄悄商议,而你发现开庭那天那个人却坐在审判长的席位上;如果你的老师收取的代理费高得超过行业标准N倍,在此之外还要收取当事人的办案费用,而其实这些费用却在无数次的吃饭和红包中被消耗掉;你的老师曾经是某法官,某检察官之类的人士,那么,估计你很难进入到他们的人际关系之中。如果除此之外你不能再学到什么的话,我倒是建议你换一个师傅。而如果你从他那里学到这些,而且乐此不疲认为作律师就是这么回事,那我也不好说什么话了。   道不同,不相为谋。有些人将律师作为一项事业,愿意为这个事业倾注全部的精力,不折不挠的为某件他们认为值得争取的案件奔走,并从而改变立法的进程,这些律师属于政治型律师。有些人将律师作为一项工作,将律师作为一种专门的职业,并通过这个职业获取自己和家庭安身立命的物质基础,他们对案件的操作一丝不苟,对当事人认真负责,有些可能对自己存在风险的案件和事务,他们可能会很本能很理智的退让,这些律师属于专家型律师。还有人将律师作为一项赚钱的工具,他们颠倒黑白、挑拨是非,惟利是图,包打官司,不顾人格。他们迷信能够用钱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这些律师属于讼棍型律师。   那么,这些律师在你面前,你师从谁门下?如果你什么型都想试试,那我估计你会精神分裂。      在我看来,你既出身名门,剑法大开大阖,气定神闲。又仗义疏财,广结善缘。即便未出茅庐,却已知天下大势。那些成名的高手绝对是不敢小觑你。你读了那么多的金庸粱羽生古龙小说,又几时曾看见过鸡鸣狗盗惟利是图之辈成过大侠的?岳不群之流,“落花流水”之辈,又能够蒙蔽世人几时?

拜师的方法         古人拜师      老师的地位崇高,是被古代读书人供在“天地君亲师”牌位上的。古人要请西席,是要开正屋门,请老师坐正席的。清人梁章钜撰的《称谓录》说,“汉明帝尊桓荣以师礼,上幸太常府,令荣坐东面,设几。故师曰西席。”古人以面向东为尊者的座位,请老师坐这个位置,可见汉明帝对老师的尊敬。   早几天看了几个资料,发现古人拜师是很有讲究的,比如你要要拜师,那先要请人从中牵线搭桥,老师同意收你,然后选择良辰吉日,写个书面的拜师帖子,恭恭敬敬的三叩首,六叩首。一般从师三年,第一年跟着师傅打杂、第二年学艺、第三年就算满师了。满师要办出师酒,出了师要为师傅帮工一年算是熟练期吧。学徒期间,师傅不付工钱但管吃、住,要帮师傅做家务,劈材挑水做饭带小孩之类的。   孔子收学生比较没有那么多的讲究,但是他还是说了一句话,叫“自行束修以上,吾未尝无诲焉。”(《论语。述而》)他老人家说,只要你带给我一块干腊肉,就可以拜到我门下了。所以,他的弟子五湖四海,各行各业的都有,可见他推行的不是精英教育,也不象现在的大学那样门槛高。      今人拜师      现在的人收学生可能不计较那些个繁文缛节了,但我还是听说某某大牌曲艺家举行过隆重的拜师礼,我表弟向邻居家的一个手艺师傅学习,那也是逢年过节的老师师母生日的去孝敬,礼倒是不重,但总还是要到位的。《星球大战》中的绝地武士是师徒相传的,他们拜师收徒还要得到长老会的批准,否则会弄得大家都有意见。   我问你,你现在还记得自己的启蒙老师的名字么?你还会在元旦春节和他打个电话么?你有了成绩或者教师节还会亲笔给老师寄一个卡片,而不是伊妹儿或者群发短信么?很多老师其实不求什么回报,但你却不能学到手艺忘记师傅的无情无义。   我讲这些,不是也让你向老师送什么腊牛肉,帮老师劈材倒洗脚水;也不是让你歪歪扭扭的用大红纸写拜师贴,三叩几拜的;也没有让你不收工钱无偿为老师打工几年到头来只得老师管吃管住的。你这样的阵仗,也没有哪个老师能受的住,现在也没有哪个真正的师傅会做盘剥弟子的事情。我讲这些,是希望你要记得老师不是你想找就找,想出师就出师的。      事师以诚      拜师的方法很多,主要有自投简历,毛遂自荐或者请人引荐,慕名来投。你考到了证,证明你有艺在身,老师没有必要手把手的教你,他稍微点拨你就行了。你要向老师学的,不是理论上的原理,而是将这些原理运用到实践中。老师其实不在意你拜师礼节上的拜,而在乎你内心的拜,那就是事师以诚。这个诚,就是,坦诚、真诚、谦诚、诚信,诚服,诚意。现在有些学生经常下了课就说老师如何如何的照本宣科,没有水平,甚至还在学堂上公开顶撞老师,好像自己已经学贯古今,堪称泰斗一样。连起码事师的诚意都没有。有的人,老师说的,表面上点头,实际内心不以为然,总以为自己正确,既不谦诚也不诚服。还有的人,名义是拜在老师的门下,实际上却做的是出卖老师的利益,挖空老师的墙角,泄漏老师的隐私,全是宋青书之流的做的事,毫无诚信,可惜现在却不兴清理门户。

赢得老师的赞许      要从老师那里学到真传,我估计自己还是要在一些细节上下些功夫的。不得到师傅的赞许,恐怕是难得学到师傅的精髓的。没有哪个老师会哭着喊着要将功夫传给你,除非你小子运气好,就像虚竹遇到逍遥子,但虚竹经常有,逍遥子却不经常有的。我有两个小故事,如果你有空,可以对比一下参考一下。   《宋史。杨时传》“杨时见程颐于洛。时盖年四十矣。一日见颐,颐偶瞑坐,时与游酢侍立不去.颐既觉,则门外雪深一尺矣。”这个杨时当时已经成名了,他见老师,在你看来原本也不必这样。但你也可以反过来想,你要是程老先生,你会不会将真传倾囊相授?果然,杨时上承二程之学,下传朱熹,做了“程朱”学派的承传人物。   孔老先生一般是喜欢夸奖自己的学生的,《论语》中常常可以见到他赞许学生的文字,比如,他连声赞扬颜回“贤哉,回也。”他还评价说,冉雍可以做一个君主。但我也读到了他痛责弟子并从弟子的行为上深刻的反省自己的文字。《论语?公冶长》:“宰予昼寝。子曰: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污也。”孔子的弟子宰予和子贡,有语言方面的天赋,言辞美好,可能适合游说和演讲。孔子很喜欢这个弟子。一天,孔子发现宰予没有来上课,就派人去找。去找的人回来报告说,宰予在房里关着门睡大觉。孔子伤心地说:“腐烂的木头不能雕刻,粪土一样的材料不能粉刷墙壁。最初我听到别人的话,就相信他的行为一定与他说的一样;现在我听别人的话后,要考察一下他的行为。就从宰子起,我改变了态度。”   获得老师的赞许并不容易,而让老师伤心伤感是作为弟子的最大不敬。要获得老师的认可,我个人认为除了事师以诚,口有遮拦外,还有敏而好学,做事谨慎细心。   没有哪个老师喜欢做事拖拖拉拉,懒惰的学生。交待你去工商局查一个档案,你倒好,一个星期过去了,还在问工商局在哪条马路上。让你去查一个法规,你上了半天网和人家聊天聊得正欢。安排你寄一个资料给客户,一周过去了,那个资料还在你抽屉得某个角落里躺着,走着送过去都到了。这样的学生,不要也罢。   大的道理我懒得讲,你听起来也烦躁。我建议你来些实用简单并能够做的工作,比如,老师来上班之前,你一定要先到办公室,帮老师整理打扫好办公室,老师的桌子上的烟灰缸要倒空,凌乱的文件资料要整理好,办公室里面的杂味要除去;如果天气热或者冷,麻烦你打开空调,老师才从车子里出来,他不太想钻进一个烤箱或者冰窖里;开水麻烦你烧开,即便你公司大到有勤杂工,老师的茶杯你还是要亲自洗干净,估计老师要到了,麻烦你沏好老师喜欢的茶,并亲手端给他;麻烦你勤快些,老师的烟没了,马上去买,不会让你掏钱的,老师第二天开庭要准备的资料,麻烦你准备好,不要等他安排你再做;去开庭时和开庭后,建议你跟在老师的身后,帮老师拿着那些案卷或者老师的包;另外,在大家都在为一个事情忙的时候,即便你没有什么事情,也不要坐在一边看戏,你不是主角也不是监工,凑过去,问要不要帮忙;老师下班了,麻烦你替他锁门,锁门之前,你打扫下,即便你是在家什么小事也不做大爷。   你如果觉得这是讨好老师,你高贵的面子过不去,那我没有办法。虽然我做这个的时候极其自然,并且不觉得这样对自己的人格有什么贬损。可以很负责的告诉你,这样的事情连做3个月,你的老师也会说你,“贤哉,贤哉!”。   不要以为自己有了一个资格或者自己是个硕士博士就牛皮烘烘的。刘备刘皇叔够牛的吧?为了请孔明指导点拨,不也连吃了两回闭门后第三次还要象个木桩子那样杵在那里等?郭靖郭大侠够拽吧?在武功比他差的江南七怪,脾气大力气小的全真七子面前,不也是鞍前马后的必恭必敬?

向师傅学习   向师傅学什么?怎么学?      你投到某个名师的门下,如果你的主要目的是学习各种做律师的技能,那我觉得你可能有点剑走偏锋了。律师最重要的东西是他的名誉,我建议你更要注重向老师学习为人处世的方式,但这些东西有些形而上,我没有办法描述得很透彻。   你不要指望这个老师是孔夫子,能“循循然善诱人”,你的老师可能就象郭靖,肚子里有就是倒不出;你也不要指望老师是苏格拉底,会在大庭院的回廊里向众多的弟子门讲学,你的老师可能就象绝地武士,会一对一的教你,一起去执行某个业务时,通过实际得案例来激发你的潜能;你还不能指望老师能够向学校的教授们那样,一个问题让你左问右问的不厌其烦,你的老师的主要工作不是教你,他是一位一线律师,他的主要工作是不停的接受委托,代理业务。   你只能在老师的工作思路,谈判方案中揣摩,在老师的文案条理,辩论逻辑中研究,在老师平时和同事探讨天下大势纵论宇宙洪荒时领悟。我相信你已经具备足够的学习能力,而不至于因为自己走马观花而没有学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而对老师心存怨望。作为助理,你的主要工作在学习,在协助老师处理的各种业务中学习。禅宗有说,吃饭睡觉皆是禅。你也不要刻意的去临摹老师,跟着一位德行高尚技艺精深的老师,你能够在老师的一言一行中学习到很多。      1)学老师的为人处世   在我看来,大律师的“大”,不是指他们能够说大话,做大业务,赚大钱。而是指他们有大丘壑,大智慧,大局观。你的老师不见得是一位大律师,但最好不是一位斤斤计较、心胸狭隘的律师。但愿你的老师能够对当事人充满责任感而不是那种收到钱什么都不做的家伙;但愿你的老师能够受人尊敬而不会带你走到哪里都被轻视指责;但愿你的老师以法律技艺谋生而不是以法院关系谋生。因为这样你非但学不到做律师的正途,反而会学会很多阴谋诡计和旁门左道,人间从此少一匡扶正义的律师,又多一坑蒙拐骗的讼棍。   老师的处世可以从老师平时工作生活的一些细节上观察到,不如,老师是为人耿直忠诚还是为人虚伪谄媚;老师是讲究信誉和敢于承担责任还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两面三刀,抑或是推诿责任文过饰非的变色龙。这些需要你仔细的观察和判断。但你要跟从什么样的老师,我却没有办法给你硬性的规定。   老师处世,可以从老师与客户谈判的过程中学到,也可以在老师和他的同事交往中学到,还能够从他与法官、政府官员们的盘桓中学到,甚至他如何对待你都能够体现出他处世的态度。   做律师,技艺还在其次,关键在做人。你即便是个功力深厚的高手,但你恃才傲物,不把别人放在眼里,吃亏肯定在眼前。关羽不是万军之中取上将首级如探囊取物么?然而麦城败走,却命丧在东吴烂将潘彰之手,让竖子成名。很多律师待人处世,无不是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为什么?手里办理的是当事人托付的案子,不能儿戏;竞争如此激烈,委托客户也无可能永远是自己的;不小心说错一句话,办错一件事,可能会得罪一批人,以后还怎么见人?我的老师们,无不是多思、多想、多听、多看、谨言、慎行的人。    2)学老师的实务操作      当我看到助理们抓起笔就开始写律师函,并开口闭口就谈“限贵方三日内如何如何”时,心里就很着急。在法庭上,看着对方的助理律师学着大律师的模样,发表代理意见时不但照着文本念书,还动不动就要从法律的诞生时说起,好像想向审判法官阐发一个深刻的法律理论,并老气横秋的说,“本律师仔细听取了对方代理人的意见,本律师认为如何如何”我心里就会觉得味道不对,会和坐在台上的审判员交换下眼色,并发现他正在看着我。我很清楚,这些路数要不是刻意的模仿了师傅的调子,要不就是在某教材上的格式文本上COPY。在助理弄起来,要不就是压不住台面,要不就是太过做作。总之不好。   我下载过老师全部的律师函、意见书、代理词、答辩状之类的文件。对其中重要的文件,我都会去仔细的阅读和领会。比如,律师函的起首,有一个“敬启者:”的提法,我试着用在自己的函里。比如,老师不喜欢在文书中指责法官,一般不用“这显然是错误的。”这种说法,而将文字修饰成“这是不对的”,以冲淡文书中的针对个人的语气,我试着用在一些上诉文书中。老师和当事人谈话,我经常会坐在一边做些备忘录,将老师的要点记录起来。老师开庭,除了递送文件,记录庭审,整理案卷,我还会写写结案报告之类,总结案件的得失。但有一点自己很清楚,有些话,同样的话,同样的事情,老师和助理会有不同的效果。比如,老师这样对当事人说,“你回去再考虑考虑”,当事人会认真的权衡,而助理说这样说,当事人会有些生气,他会以为你在将他往外推;再比如,老师说,“这个问题我要研究研究。”当事人会认为老师很慎重,但助理这样说,当事人会认为你学问不够,要临时翻书。同样的调解方案,老师运用起来比助理更加让对方当事人相信。我说这些的意思是,学习老师的实务操作,要仔细揣摩,将老师的东西变成自己的,而不能刻意模仿,生搬硬套。

李编:      关于书稿的主线,我一直还没有成熟的想法。我大概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供你们参考。      一位刚刚取得资格的准律师,除非自己已经有过法律工作的经历,大部分人是很迷茫的。迷茫的原因在于:1)对律师行业的热爱、理想、憧憬,但现实却是困难重重,没有业务保证,没有薪酬保障,很多人无法度过自己的起步阶段,只好选择放弃。2)理想中的律师形象一般来自文学作品,影视剧,外国律师的描述,总以为律师会是出入名门,仗义执言,属于社会的上层,但现实中,很多律师形象和普通人没有区别,也会为小利斤斤计较。法官和政府官员对律师的意见也不见得会尊重和采纳,甚至很多政府官员对律师莫名其妙的抵触。3)想进入行业,但不得其门而入,没有人引见,没有人扶持,也没有人指导,靠自己摸着石头乱闯。4)社会的法律意识还没有普遍形成,律师在很多公众看来,就是个打官司找关系的职业,很多不实的报道误导了公众,行业的规则也不允许律师对自己的专业进行宣传。5)很多考到资格的人对自己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位,法学院教育也没有将法律职业的不同部分进行细分,导致很多人总以为自己是维护公平、正义的象征,自己要与贪污腐化作斗争。其实,律师只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功能,律师没有必要担负太多的道义责任。      这些迷茫,让很多人不敢轻易的踏入这个行业,而其实,这个行业确实需要不断的有新鲜的血液流进,淘汰那些人格卑劣,不负责任、专业能力差的成份。而这些人,往往通过各种各样的关系占据着行业的一定的资源,而一位大牌的律师作出的不轨行为,要比岌岌无名的律师作出的违法行为的害处要大不知多少倍。      而实际的法律服务市场,随着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也在不断的规范和扩张。很多领域有律师在试探涉足,传统领域内的律师服务也在不断的细分。律师的形象和社会地位的提升不能够异想天开靠哪个领导作批示,而只能靠律师行业本身去不断的争取自己的权利和地位。最近有报道说,河南的十位律师在联名向中央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废除暂住证制度,我觉得这是律师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一种有意义的尝试。对于有律师发牢骚说律师如何如何地位低微,我理解,但不能认同。      我写这个稿子的目的,是想激励获得司法考试资格的年轻人能够看清楚行业的现状,对自己的职业有一个明晰的规划。并且想通过这个稿子,告诉大家,只要定位准确,心态端正,积极进取,入行并不难。如果没有急功近利的打算,一步一步的学习工作,5年内完全是有小成的。      我根据朋友的意见,编了一个主线,附在函后,请参考。但主要还是依靠你们的意见,毕竟你们才是专业人士。文稿还有一小部分,我会在节假日完成。      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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